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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个省级地方人大立法排名公布 上海位列第一

   昨天,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区县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的若干规定》和《关于修改〈上海市区县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直接选举实施细则〉等5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殷一璀主持会议并讲话指出,要发挥协同优势破解立法难题,推动重要法规的制定和实施。

  据介绍,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推出的2015《中国地方人大立法指数报告》,量化评估了全国省级人大立法工作,并发布了31个省级地方人大立法排名,上海位列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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