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罗菁)应保尽保,“十三五”期间,上海将力争将工伤保险法定覆盖人群全部纳入制度保障范围。这是记者昨日从市人社局举办的工伤保险专题宣传咨询活动上了解到的消息。最新数据显示,上海目前已有超过900万的职工被纳入工伤保险的参保范围内。
参保范围逐渐扩大
今年3月,本市一建筑项目在建工地发生了一起高空坠落事故,造成作业人员共4人坠亡。事故发生后,工伤认定部门了解到该在建工地已经按项目参加本市工伤保险。因此,对于本起在工地内发生、事实清楚、当事双方无争议的案件实行“快认快结”,当场受理并同步认定,在三个工作日内即作出工伤认定结论,并将认定结论第一时间送达到单位和伤亡职工家属的手上,有效保障了家属的切身权益。
市人社局表示,截至去年12月底,申城工伤保险的参保人数达到932.87万,2011年至2015年期间,本市共作出工伤认定结论29.77万件、劳动能力鉴定结论24.15万件,累计享受工伤保险待遇32.59万人次,人均享受待遇标准4.45万元。另外,工伤预防逐见成效,工伤事故量呈下降趋势。2011年全市作出工伤认定结论67254件,2015年案件量下降为54421件。
“十二五”期间,本市工伤预防、工伤补偿和工伤康复三位一体的工伤保险制度框架已初步形成。为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上海调整了外来从业人员的工伤保险制度,实现了与本市工伤保险制度的并轨,并将参加农保的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在此期间,还将老工伤人员纳入了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基本解决了工伤保险制度转轨的历史遗留问题。目前,本市工伤保险已经实现了对各类用人单位及其使用的各类职业人群的全覆盖。 不仅如此,“十二五”期间工伤保险各项待遇水平有了大幅提高。新修订的《实施办法》大幅度提高了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并增加了工伤保险基金支出项目。此外,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作为市政府民生保障计划的重要内容,每年均作调整,使伤残人员能及时分享社会经济发展成果。
参保扩面不留死角
不过,上海工伤保险尚未做到全方位应保尽保。未来五年,在巩固现有参保成果的基础上,上海将通过完善政策和工作推动,力争将工伤保险法定覆盖人群全部纳入制度保障范围。 其中,建筑施工企业参保成为重中之重。建筑业经营方式特殊,人员流动性大,劳动关系复杂,一直是工伤保险扩面的一个难点,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后,劳动关系确认难、工伤认定难、工伤保险待遇落实难的问题比较突出。
上海明确提出,对建筑企业固定职工,劳动关系清晰、稳定、规范,要按用人单位方式参保;而对项目使用的所有工人、包括农民工,可以按建设项目参保,使参保方式更能适应建筑业用工流动性强的特点。以建设项目为单位参保的,可在各项社会保险中优先办理参加工伤保险手续。未提交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证明的建设项目,各地住建部门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
目前,本市建筑业基本实现“新建项目全部参保、在建项目大部分参保”的目标。截至今年4月底,全市共计有1046家总承包企业按照文件规定办理了项目参保手续,其中包括842个新建项目、204个在建项目,共计缴纳工伤保险费10665.92万元。
完善工伤康复体系
今后,上海还将建立起与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相适应的工伤保险待遇调整机制,确保工伤人员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逐步提高工伤人员保障水平;完善工伤保险浮动费率制度,充分发挥其对用人单位工伤风险的调节作用。
在工伤预防方面,本市将进一步发挥工伤预防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开展覆盖面广、针对性强、形式多样的工伤预防宣传培训,增强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工伤预防意识,减少工伤事故发生。另外,上海将完善工伤康复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建立健全工伤康复标准体系及评价体系,有效推进工伤康复工作开展,力争“十三五”期间住院工伤康复人数达到60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