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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润江淮丨一堂属于未成年人的沉浸式普法课

庄严的法庭,稚嫩的脸庞,严肃的激辩……10月30日,一场火热的“庭审”在安徽合肥包河区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基地进行,小学生在模拟法官、检察官、律师、书记员、法警、被告等角色,沉浸式体验开庭办案。

包河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文宏告诉记者,未成年人在这里可以体验一审庭审程序进行案件的审理,法治教育基地还设置了图文展板、多媒体电视、触屏互动、模拟法庭、虚拟监狱等动静结合的方式,全方位展现法治文化、法律知识和安全知识,通过体验法治实践,让法治的种子在一颗颗幼小的心灵中悄然生根。

我们每个人的一生都与法息息相关。《民法典》规定了胎儿的权利,《义务教育法》让每一个小朋友从六岁开始就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刑法》将刑事责任年龄下调到12周岁,14周岁需要对八类重罪承担刑事责任,16周岁需要对所有的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文宏说,对未成年人普法,希望未成年人在这些关键的时间节点能有一个仪式感,可以知道哪些行为可以做,哪些行为不能做。

儿童触网年龄越来越低,如何保证自身安全?近几年,涉未成年人网络犯罪问题日益突出,包括未成年人利用网络实施犯罪,和利用网络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文宏介绍,该院就曾办理过隔空猥亵未成年人案件,未成年人在网络交友不慎被骗发裸照,后又被裸照威胁要求裸聊。“隔空猥亵”行为的认定在法律上曾是空白。于2023年6月1日起施行的“两高”司法解释,明确了“隔空猥亵”以强制猥亵罪或猥亵儿童罪定罪论处,隔空猥亵明确入罪。教育基地以个案分析的形式将这一新法条结合案例迅速传递给未成年人,让未成年人学法懂法,在网络世界远离违法犯罪行为。

普法的同时,包河区检察院集中管辖合肥市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和侵害未成年人的案件,专门成立了办案场所“一站式保护中心”,一方面为依法、及时、全面地收集固定证据,依法、快速、高效办案,同时也为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的隐私,避免反复询问对被害人造成二次伤害,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和心理上的双重关护,实现最大限度地保护未成年人。文宏说,在案件办理的过程中,如发现有未成年人进出网吧、酒吧、KTV等娱乐场所,在校园周边会有“三无”产品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甚至有娱乐场所雇佣未成年人工作,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如果相关主管单位没有履行职责,检察机关可以发出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履职,如果行政机关不履职,检察机关还可以将他们告上法庭。(记者 朱春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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