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了这个病后,治疗费用相当大,我心中那个愁啊,如果不是政府的这些好政策,光医药费就要把我压垮了。”掘港街道盐垣居委会61岁的管女士口中的“好政策”说的是县医保局推出的“医疗救助”及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2022年11月,管女士不幸患乳腺癌,由于患病期间无固定收入,又无配偶和子女,与母亲相依为命的她陷于绝望。2023年1月,依照相关规定,管女士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待遇。一年间,她的医疗总费用为56826.35元,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报支50984.47元后,“低补保”报支2674.18元、“民善康”慈善互助报支1030元,最终她自付费用2137.7元,占医疗总费用的3.7%。
长期以来,如东县对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症患者等特殊人群实施医疗救助,落实救助对象三重保障,兜底保障救急难,维护了困难群众基本医疗权益,最大限度减轻困难群众医疗费用负担。2019年以来,全县累计财政资助困难参保人员13.09万人次,补助参保金额5836.35万元;实施医疗救助177.92万人次,救助金额1.8亿元,全面精准落实医疗救助政策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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