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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院举行统一执行行动 两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

   今年三月,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上海被确定为重点推进地区之一,昨天,上海法院举行统一执行行动,对重点案件、涉及民生的案件统一执行。请听报道:

  上午九点半,记者跟随闵行法院执行局法官前往北松公路某酒店,寻找被执行人冒某。冒某是施工工程承包商,由于工人在施工过程中坠落受伤,法院判令他赔偿伤者近7万元。但冒某一直拖延支付。闵行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杨泽卿说,冒某有经济能力支付,但他试图将银行存款转移以逃避执行。

  [我们之前银行各方面已经不留死角地查过了,他银行账户内本来还有几万元钱款,我们确定他有相应的履行能力]

  当执行法官来到酒店时,正好遇见冒某从酒店出来。随后,法官从冒某的车上发现了4万元现金。执行法官立即把他带回法院,对他逃避执行、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行为,处以1000元罚款,最终,冒某当场足额支付了赔偿款、迟延履行利息和罚款。

  长宁法院举行了一场“被执行人惩戒教育现场会”,会上先播放了一部宣传片,主要内容是针对“老赖”拒不执行的情况,介绍最高法院出台的相关规定。其中明确“老赖”不得购买飞机票、高铁票,限制买房、度假,“老赖”的子女不得就读于高收费的私立学校等等。之后,五名拒不执行人被带上法庭,宣布被司法拘留,当场带上手铐被送到长宁看守所。台下57名被执行人深有感触。杨先生在一起交通事故中负有主要责任,对方将他告上法庭,法院一审裁决他支付对方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16万元。杨先生不服判决,拒绝赔钱。会后,他当即表示先赔钱,再上诉。

  [那我现在肯定配合他的啊,我有的财产,法院能封的,能查的,你拿去。车保的我配合办掉,钱先给人家,遵纪守法、做个守法公民,应该的啊]

  现场会结束后,多名被执行人纷纷表示愿意配合法院执行,其中一名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被执行人筹集了30万元交至长宁法院。昨天的统一执行行动,向社会进一步表明上海法院破解“执行难”的坚强信心和决心,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韩耀武表示:

  [通过这种方法来震慑这些不守诚信的“老赖”,上海地区是一年大见成效,两年基本解决“执行难”]

  以上由东广记者臧明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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