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职工工资性收入申报即将结束,截止时间为2月28日。市人社局提示,单位若未主动申报,将影响职工享受养老保险、生育保险等待遇以及新一年社保缴费基数的核定。
此次申报内容包括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性收入和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两项,单位可登陆“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保保障自助经办平台”通过“年度工资申报”完成申报。对于50人以上的单位,可以通过相关栏目下载本单位的初始申报信息。按规定填写完整后,1000人及以下单位可通过网上导入完成申报;1000人以上单位,可持移动存储设备及《承诺书》,至参保所在地的社保分中心办理申报手续。
市人社局强调,职工工资性收入的申报工作直接关系到参保职工的社保权益,请单位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申报手续。根据《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对于未在规定时限内申报的单位,将从2017年4月起,暂按单位上月缴费额的110%确定应当缴纳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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