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在《慈善法》正式实施后的第180天,全国法学会系统首个慈善法治研究会正式在沪成立。
作为法学近几年逐渐兴起的一个分支,加强慈善法治研究将有效促进慈善组织依法行善、创新慈善法治研究机制。与其他相关领域的研究会相比,本次成立的慈善法治研究会具有三方面的特点:一是,研究对象和研究任务明确。研究会将有效整合资源,搭建研究平台,邀请本市法学理论界和实务界的专家,通过学术交流、讲座研讨等方式,打破学术壁垒,拓宽沟通渠道,为新形势下新问题的解决提供法律保障。二是,研究地位相对独立。研究会将以《慈善法》为核心,构建包括《合同法》、《公益事业捐赠法》、《信托法》、《基金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文件在内的专业的研究体系,注重在学科交叉中创新符合学科特点的研究方法。三是,拥有广泛的社会基础。研究会理事规模将近80人,将通过观点碰撞从而推动上海慈善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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