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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发布零售行业价格行为指南 列举不正当价格行为

   某电商销售男装,网页标示“新款男士男装明天涨价158!速速抢购,现售价128”。经查,上述宣传连续5天出现在网页上,实际并未涨价。

  某电商销售电饭煲,网页称原价1299元,降价销售699元。经查,原价就为699元。

  某网站销售数码单反相机,网页标示“建议零售价为53999元、7.9折”,实际结算价为42999元。比真正的7.9折高了339.79元……

  双十一即将来临,消费者在买买买中,如何识别这些不正当价格行为,保障合法权益?11月2日,上海市物价局发布《上海市商品零售行业价格行为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对明码标价、促销活动等做出指引,让经营者、消费者深入理解、准确适用价格相关规定,预防和减少价格违法行为的发生。

  常见欺骗性语言文字:亏本销售、最后一天

  《指南》列举了数项“涉嫌构成不正当价格行为”。

  比如,标价签、价目表等所标示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质地、计价单位、价格等有关内容与实际不符,并以此为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购买;比如,商家使用欺骗性或误导性语言、文字、图片、计量单位等标价,诱导他人与其交易,常见的欺骗性语言文字包括“亏本销售”、“零点利”、“最后一天”等。

  《指南》举例,某电商销售男装,网页标示“2016新款男士男装卡其色全国包邮最后一天!!!明天涨价158!速速抢购现售价:¥128.00”。经查,上述广告宣传连续5天出现在网页上,实际并未涨价。这已涉嫌构成不正当价格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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