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平台软件从事非法客运的现象有扩大趋势。记者昨天从上海市交通委执法总队获悉,从3月21日至4月2日,全市交通执法部门累计查处利用网约平台从事非法客运案件211件,其中“滴滴”平台148件,“美团打车”平台63件。
据介绍,打车平台软件公司对在其平台上注册登记的网约车辆及驾驶员是否有营运资质有审查义务,并不得向不具备营运资格的驾驶员或者车辆提供召车信息服务。此外,获得上海市网约车相关经营许可证件的打车平台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将注册车辆及驾驶员的相关数据接入行业监管平台,接受交通管理部门监管。但截至发稿时,“美团打车”平台的数据仍未接入。
目前,上海市交通委执法总队对“美团”“滴滴”平台的案件已调查完毕,并已通知平台企业尽快至执法部门接受处理。“美团”“滴滴”平台各将迎来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上海市交通委表示,对于已经取得了上海市网约车相关经营许可证书的网约车平台企业,如不履行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上海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若干规定》 及行业管理规范,管理部门也将依法采取注销、吊销行政许可等处罚措施,涉及企业失信行为的,交通管理部门还将依据 《上海市社会信用条例》 的有关规定将其列入失信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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