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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制“大船小证” 镇江海事首查临界吨位船舶

11月6日,镇江海事局首次对500总吨以下临界吨位干货船实施营运检验监督检查,切实加强营运船舶检验监督管理,遏制“大船小证”等问题。

对于船舶来说,500总吨是一个临界吨位,500总吨以上船舶,在船舶配员、关键设施设备等方面有着更高要求。而在实际运用中,一些临界吨位船舶为了能够加装货物,会对船舶进行非法改装,私自增加容积吨位,不仅会导致“大船小证”问题,还会产生船舶配员不足、设备维护保养不足等隐患,容易引发水上交通事故。

当天上午,海事执法人员登上停泊在高资海轮锚地的“丰××”轮,重点检查了船舶结构设置、船舶载重线、主尺寸机舱口围板等关键点。针对该轮存在两个明显船检质量缺陷,海事执法人员要求其限期整改,并同步通知船检机构。海事执法人员还实施了船舶安全检查,对其防火分隔、消防救生、关键设备、无线电设备开展检查,结合现场发现的缺陷问题,对该轮船员在日常营运、维护保养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提出了整改建议。

接下来,镇江海事局将继续做好船舶检验监督管理工作,利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通过码头、代理和信息化平台等渠道,实现对相关500总吨以下临界吨位干货船的动态管控,保障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稳定。(韩雁鹏 李生壮 记者 陶立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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