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世宁)2023年,我市累计支出社会救助资金8.74亿元,惠及全市8.95万名低保对象和1.77万名特困供养人员,实施临时救助7885人次,不断提升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去年,我市城市、农村低保标准分别提高至850元/人/月和830元/人/月,并健全财产、收入、支出等多因素综合认定机制,落实低收入家庭重病、重残“单人保”、因病支出型贫困纳入低保等政策,将低收入人口认定标准放宽至低保标准的2倍,将更多困难群体纳入监测和保障范围,救助可及性大大提高。
市民政部门还全面放开户籍地、居住地申请限制,对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相关社会救助和保障制度暂时无法覆盖的家庭或个人,符合条件的困难人员由急难发生地及时予以“先行救助”,全年累计实施临时救助7885人次,支出临时救助资金1662万元。
我市还不断推进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相衔接,指导县区加快构建“物质+服务”社会救助模式,累计投入843.18万元,购买服务项目35个,打造了“一米阳光”“爱·护航”等市级服务品牌,覆盖困难残疾人、留守儿童、困境老人等困难群体,受益人群超2万人。同时,持续推行“互联网+社会救助”,依托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平台,市民政部门定期与乡村振兴、残联、人社、医保等部门数据比对,汇聚11万低收入人口信息、覆盖11个部门600余万条民生数据,累计发布预警信息并入户调查1.3万余条,将近万名符合条件困难对象分别纳入低保、特困、临时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