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6日通过)
中国共产党苏州市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2024年2月6日在苏州召开。出席会议的市纪委委员33人,列席176人。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刘小涛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同志和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主要负责同志出席会议。市纪委常委会主持会议。
全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和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四次全会、市委六次全会精神,回顾2023年全市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4年任务,审议通过朱永安同志代表市纪委常委会所作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纵深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中国式现代化苏州新实践提供坚强保障》工作报告。
全会认为,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深刻阐述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科学回答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三个重大问题,明确提出推进自我革命“九个以”的实践要求,对持续发力、纵深推进反腐败斗争作出战略部署,为新时代新征程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了根本遵循。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全会工作报告,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贯穿始终,系统部署正风肃纪反腐各项任务,为做好今年纪检监察工作提供了有力指引。刘小涛同志的讲话,深刻分析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对深化党的自我革命、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出明确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全会指出,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苏州发展史上具有特殊意义的一年。在省纪委监委和市委坚强领导下,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自觉接受主题教育和教育整顿锻造洗礼,紧扣中心大局强化政治监督,推动“三不腐”同时同向综合发力,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深入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持之以恒深化政治巡察,推动监督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为“强富美高”新苏州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全会强调,做好2024年纪检监察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苏州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省纪委四次全会、市委六次全会部署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推动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纵深推进正风肃纪反腐,纵深推进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中国式现代化苏州新实践提供坚强保障。
全会指出,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思路,强化系统观念、体系思维,坚持“一个统领”,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统领纪检监察一切工作;履行“两项职责”,做到协助职责和监督专责一体推进、一体落实;聚焦“三大关键”,突出目标导向,强化任务牵引,注重创新驱动;强化“四种支撑”,将理念、制度、体系、队伍支撑做实打牢,切实增强纪检监察工作的前瞻性、全面性、战略性,使各项工作更好地体现上级要求、切合苏州实际、符合群众期待。
第一,聚焦淬炼思想、锤炼党性,持续深化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主题主线,持续在深学细悟笃行上下功夫,持续推动理念思路、方式方法创新,切实转化为正风肃纪反腐的实际成效。
第二,聚焦“两个确立”“两个维护”,持续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加强政治监督,强化对跨地区跨部门重大战略的协同监督,加强对市委“1+7”工作清单制度落实情况的督查检查。持续提高政治监督能力,及时发现纠正政治偏差,推动党员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把政治监督与日常监督结合起来,凝聚合力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第三,聚焦标本兼治、系统施治,持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坚持“三不腐”一体推进,继续紧盯重点问题、重点领域、重点对象、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深化整治金融、国企、能源、医药、基建工程和招投标等领域腐败问题,坚决惩治群众身边腐败。探索联合惩戒机制,加大对行贿所获不正当利益的追缴和纠正力度。加强个案深度剖析、类案专题分析,推动靶向整改,建立腐败预警惩治联动机制。持续放大廉政教育成效,营造廉荣贪耻社会氛围。
第四,聚焦纠树并举、激浊扬清,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紧盯关键节点、“关键少数”,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坚决防止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反弹回潮。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落地、推动高质量发展、为基层减负等重点,大力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构建亲清统一的政商关系,用好容错纠错、风险报备等机制,让敢为善为、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更加充盈。
第五,聚焦教育在先、执纪从严,持续强化党的纪律建设。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开展领导干部纪律教育专题培训,加强日常纪律教育。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高度警觉“七个有之”问题,坚决纠治“低级红”“高级黑”,促进党内政治生活走深走实。准确规范运用“四种形态”,推动精准定性量纪执法,确保纪律刚性执行。
第六,聚焦利剑高悬、震慑常在,持续发挥巡察综合监督平台作用。巩固深化“常规巡察专项打法”,有序推进市委第五、第六轮巡察。进一步深化整改质效评估,强化巡察整改专项督查,探索建立覆盖巡察整改全周期的责任体系和制度流程。放大“田野巡察”“小巷巡察”品牌效应。健全完善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工作机制,增强监督综合效能。
第七,聚焦系统集成、协同高效,持续健全完善监督体系。按照“由专而全、上下协同”思路,强化统筹协调,积极探索实践,加快构建基于苏州实践的监督体系。完善纪检监察专责监督体系,提升“四项监督”统筹衔接实效。协助党委建好主责监督体系,健全“五位一体”的党内监督体系,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加强基层监督体系建设,推动提升基层治理水平。构建数字纪检监察体系,为监督体系高效运转提供有力支撑。
第八,聚焦争当表率、争做标杆,持续深化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发挥市纪委常委会表率作用,常态化开展政治教育、党性教育。加强业务骨干攻坚历练、年轻干部实战锻炼、基层干部规范化实训。做实做细对干部的经常性监督,持续防治“灯下黑”。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加强监督执纪执法标准化建设,以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打造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铁军队伍。
全会号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牢记嘱托、感恩奋进,一往无前、永不懈怠,奋力推进苏州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为谱写“强富美高”新苏州现代化建设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