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燃气助动车报废回收工作将于7月31号截止,7月9日距离截止日期还有3周。8月1号起,燃气助动车集中和临时回收点均将关闭,不再办理回收业务,停止发放回收费用;相关管理部门将对加气站点违规供气和充装钢瓶、燃气助动车违规改装及上道路行驶等违法行为持续进行查处。具体规定和回收点信息可登录上海交通网,进入“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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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燃气助动车报废回收工作将于7月31号截止,7月9日距离截止日期还有3周。8月1号起,燃气助动车集中和临时回收点均将关闭,不再办理回收业务,停止发放回收费用;相关管理部门将对加气站点违规供气和充装钢瓶、燃气助动车违规改装及上道路行驶等违法行为持续进行查处。具体规定和回收点信息可登录上海交通网,进入“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