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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基金实施细则出台,南京市分期出资不低于50亿元
在南京,符合条件的新型研发机构将可以获得政府的“雪中送炭”。为推动创新名城建设,南京市政府分期出资不低于50亿元,设立市级科技创新基金(以下简称“科创基金”)。近日,《南京市市级科技创新基金实施细则》制定完成,6日,南京市委市政府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对实施细则进行解读。
“这是南京市在金融支持科技创新方面的重大举措。”紫金投资集团副总经理管毅介绍,南京市科委、市财政局、紫金投资集团(创新投资集团)在走访新型研发机构、调研科技创新项目、接洽社会创投机构的基础上,借鉴全国先进城市的相关规定,制定了《南京市级科技创新基金实施细则》。科创基金主要用于支持“两落地一融合”、新型研发机构及其项目培育、创新型企业和产业培育、人才引进项目培育等,以新型研发机构为主阵地,大力培育科技创新型企业。
就科创基金如何运作,管毅进行了说明。“基金不以盈利为目的。”他说,科创基金的投资方式包括合作子基金投资、直接投资和跟进投资,以合作成立子基金投资为主,直接投资、跟进投资为辅。在管理上,南京将成立由市长担任主任委员的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确定年度投资重点及方向等。管委会在市科委下设基金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管委会日常管理协调工作等。
对于新型研发机构来说,科创基金的投资如同“雪中送炭”,解决了企业最需要的“第一桶金”。管毅介绍,政府鼓励新型研发机构从科创基金中拿钱去用,科创基金投资参股不控股,持股比例一般不超过30%,且不做第一大股东,不参与被投资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直接投资和跟进投资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科创基金在退出时,可优先转让给被投资企业技术团队和管理团队。科创基金取得的投资收益部分50%用于奖励被投资企业的技术团队和管理团队。
据介绍,和南京市之前的一些政府基金相比,科创基金有很多新变化,首先它服务聚焦的是新型研发机构及其孵化的企业;其次,政府的利润让步更大,鼓励新型研发机构来用钱;第三,科创基金的推出表明了南京市委市政府支持创新、宽容失败的鲜明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