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霞区八卦洲素有“江中绿岛”和“中国芦蒿第一乡”之称。但在长达7年的时间内,这个美丽小岛某处湿地上被倾倒渣土59万立方米,造成约有6万立方米渣土高出长江防洪子堤,不仅破坏了长江滩涂湿地资源,也对长江行洪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2017年9月,栖霞区人民检察院了解这一情况后,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并在没有得到有效整改的情况下,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在检察机关监督指导下,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在对违法倾倒渣土单位进行行政处罚基础上,制订了严格的渣土清理计划。最终,非法倾倒在长江滩涂湿地上的近6万方渣土得以清运,200亩长江湿地生态得以修复。
“2015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部分地区开展为期两年的公益诉讼试点工作。作为试点地区之一,南京市检察机关主动作为,依法全面履行好公益诉讼职能,把公益诉讼作为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重要举措,发挥检察公益诉讼在服务保障民生、为民办实事、推动依法行政、促进绿色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陶国中说。
做好“公益卫士”,打响“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全市检察机关办理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案件涉及领域涵盖非法排污、非法采矿、乱伐林木、非法捕捞等,以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的环境问题。
通过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全市检察机关共推进恢复、复垦被非法改变用途和占用的耕地、林地526亩,督促关、停化工等污染企业、食品药品生产销售企业等60家。鼓楼区检察院提起诉讼的“南京4·10污染环境案”,该案诉讼请求赔偿金额达3.8亿余元,是迄今全国诉请赔偿金额最大的环境污染公益诉讼案件;六合区检察院办理的“医疗垃圾”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入选2017年度中国法学会案例法研究会评选的“中国十大公益诉讼”案件和“江苏省十大保障民生案例”。
重拳出击,守护“舌尖上的安全”。2018年8月,市检察院部署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对南京居民广受欢迎的小吃、面点,学校“小饭桌”,“外卖平台”等组织开展了专项调查。外卖食品因其品类丰富、送达快捷,正成为人们购买食品的首选,但外卖食品的安全监管问题形势异常严峻。在办理辜某某等网络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中,溧水区检察院发现网络外卖食品存在极大安全隐患,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发出了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促使管理部门采取措施强化网络食品安全监管,整治了100余起违法违规经营行为。2018年以来,全市检方批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嫌疑人136人,起诉422人。
筑牢国有财产保护安全防护网,严防国有资产流失。南京某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连续两年为获取省级专项补贴资金,在项目申报材料中弄虚作假。行政管理部门在审核过程中未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导致该公司项目顺利通过验收,致使国家向该公司错误发放补贴资金共计145万元。2017年11月,在行政管理部门未能按诉前检察建议及时追回国有财产后,雨花台区检察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被诉后,该行政管理部门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等方式积极展开追缴工作。2018年8月,145万元国有财产已全部收回并上缴财政。
据介绍,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国有财产保护类公益诉讼案件94件,涉及省级高效设施渔业专项资金补贴、社会福利机构床位补贴资金等国家专项资金补贴。通过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督促收回各类专项资金、补贴、扶持资金1893万元和人防工程建设费5000万元,有效防止了国有财产的流失。
“2018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公益诉讼案件888件,其中办理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855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25件,行政公益诉讼5件。在各项办案数据中,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居全省前列,已实现市委政法委领导要求的‘公益诉讼领域、区域两个全覆盖’的工作目标。”陶国中说,2018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在办案数量、规模大幅增加,已跻身全省前列,大案、要案和疑难复杂案件亦有多起。今后,南京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将继续聚焦生态资源和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等领域的突出问题,加大对群众关注的重点案件办理力度,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