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据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消息称,3月1日起,职工提取公积金还款将无需再到贷款银行开具证明,且柜面提取公积金实行一站受理、实时办结。3月1日起,职工柜面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公积金贷款,无需再到贷款银行开具《住房公积金贷款证明》,直接携带身份证就可以在银行网点办理,实现一站式、实时办理。另外,办理网点在缴存银行网点的基础上,新增了贷款银行网点,职工可就近选择任一网点办理还贷提取;如职工在办理还贷提取的同时,还要以自有资金办理提前还款,就须到贷款银行网点办理。据介绍,在市公积金中心有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提取一次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资金余额,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提取时需提供提取人身份证、结婚证(配偶提取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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