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记者从南京市民政局获悉,依照《南京市孤儿生活保障实施细则》要求建立保障标准调整机制,结合南京市低保上浮标准,自2022年7月1日起,我市困境未成年人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再提升,超过4000名困境未成年人纳入此次保障范围。
根据省民政厅《关于持续深入推进“主动发现”机制有关工作的通知》,我市及各区未保中心在前期困境儿童精准排查与保障工作的基础上,持续推动“主动发现”机制走向深处、走向实处,确保困境儿童“应保尽保”、不漏一人。
截至今年6月底,我市有孤儿700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970名,重病重残儿童2409名,总计4079名,这些都是纳入保障的困境未成年人。
此次,困境未成年人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提升,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2670元,调整为2760元。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2200元,调整为2300元。事实无人抚养困境未成年人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按照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100%发放,即每人每月2300元。符合条件的重病重残困境未成年人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按照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50%发放,即每人每月1150元。
除了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提升,我市大力探索“普惠型”儿童福利发展路径。今年为1527名困境儿童购买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为1066名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购买意外伤害类商业保险,提高困境儿童家庭风险抵御能力。
针对暑期高温天气多、汛期不确定因素增加,我市各区还加大对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的走访力度,遇特殊天气要密切关注其安全和生活状况,主动给予救助关爱。 (记者 马道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