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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质量小站”被国办通报表扬

 9月28日晚,中国政府网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国务院第九次大督查发现的典型经验做法给予表扬的通报”,南京市创新建设“质量小站”惠及中小微企业的做法被点赞。

  通报指出,从督查情况看,各有关地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有效应对各种困难挑战,保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总体稳定。有关地方围绕稳增长、稳市场主体、稳就业保民生、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结合实际积极探索、主动作为,创造和形成了一批好的经验做法。

  为表扬先进,宣传典型,进一步调动和激发各方面干事创业、改革创新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形成克难攻坚、奋勇争先的良好局面,经国务院同意,对山西省强化煤炭增产保供保障能源安全等60项典型经验做法予以通报表扬。希望受到表扬的地方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模范示范和引领带动作用,不断取得新的更大成绩。

  在60项被通报表扬的典型经验做法中,南京市创新建设“质量小站”惠及中小微企业做法,列第15项。南京是首批“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2021年以来,市市场监管局全面整合市场监管系统质量要素资源,围绕全市高新园区和重点产业链,创新建设“质量小站”,为中小微创新型企业提供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质量管理、知识产权、品牌培育一站式服务,让企业问题上浮,专家资源下沉,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

  此项做法,今年初被列入《南京市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为6个领域116项工作任务之一。

  国办通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学习借鉴典型经验做法,加大宣传推广力度,结合实际迎难而上、砥砺奋进,为保持经济平稳运行和社会大局稳定作出积极贡献,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优化营商环境,是增强微观主体活力、释放全社会创新创业创造动能的重要举措。南京市始终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转变政府职能、服务市场主体、稳定经济增长的重要举措,营商环境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连续两年获评全国“营商环境标杆城市”。去年3月,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一件事一次办”“‘基础+特定’资质一次办理”等创新举措获国务院推广。 (记者 王健 通讯员 宁发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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