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南京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举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龙翔主持全体会议,市委常委、副市长邓智毅到会作有关人事任免议案的提请及说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世贵、罗群、陈华、张一新,党组成员郑跃奇,副主任张俊,秘书长邵建光和37名委员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党的二十大精神。会议强调,全体常委会组成人员要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会议的各项部署要求上来,牢记“三个务必”,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肩负起时代赋予我们的光荣使命,书写南京人大工作的崭新篇章。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关于《南京市国土空间规划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和关于《南京市残疾人保障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市政府关于城市更新推进情况的报告和关于休闲农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市法院关于全市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工作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南京市2022年政府投资计划调整方案(草案)议案的说明,市人大财经委关于南京市2022年政府投资计划调整方案(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南京市2022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和省转贷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安排及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议案的说明,市人大财经委关于南京市2022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和省转贷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安排及市级预算调整初步方案的审查结果报告,市政府、市监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及本届以来市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人代联委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及本届以来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南京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定(草案)》的说明和关于《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草案)》的说明,市人大法制委关于《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立法工作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施意见》的说明,市人大常委会人代联委关于《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修订草案)》《南京市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草案)》的说明,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有关人事任免事项的提请及说明;被提请任命人员作拟任职发言。
下午,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组审议了《南京市国土空间规划条例(草案)》《南京市残疾人保障条例(草案)》;审议了南京市2022年政府投资计划调整方案(草案)、南京市2022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和省转贷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安排及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有关人事任免案等。
市政协副主席李奇,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利民,市中级人民法院、市监察委员会负责同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市政府相关部门和各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