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聚国内外优质资源要素,南京正在形成总部经济“强磁场”。12月3日,记者从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获悉,由市促进总部经济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我市已完成2022年度市级总部企业认定复审工作,正在进行2022年拟认定总部企业名单公示,54家企业拟认定为总部企业。
为进一步提升南京中心城市首位度,大力吸引高端要素集聚,加快培育壮大总部企业集群,推动我市产业结构优化和经济高质量发展,2019年我市制订了《2019—2020年新增100家总部企业行动计划》。截至2020年度第二批总部企业名单确认,我市“两年新增100家总部企业”计划顺利完成,并超额20%,达到120家。阿里巴巴华东有限公司、小米有品科技有限公司、南京五八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一批知名企业名列其中。
为高效集聚国内外优质资源要素,发展更高能级的总部经济,进一步提升中心城市首位度和辐射带动力,推动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今年初我市又印发实施《南京市总部经济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
“三年行动计划”包括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发展目标、重点任务、扶持政策、保障措施六大部分。其中,发展目标为,到2024年,全市促进总部经济发展的政策体系和服务环境更趋完善,总部企业数量稳步增加、结构持续优化、集聚辐射能力明显增强,新增总部企业120家以上,新建高端商务楼宇80幢以上,逐步形成以总部经济集聚区为核心、总部经济重点园区为依托、既有平台载体为补充的发展新格局。
据统计,此次正在进行公示的2022年拟认定总部企业名单,总计54家,其中,江北新区7家,玄武区4家,秦淮区8家,建邺区12家,鼓楼区3家,栖霞区1家、南京经开区3家,雨花台区5家,江宁区2家、江宁开发区4家,浦口区1家,六合区1家,溧水区2家,高淳区1家。
“三年行动计划”将总部企业分为综合型总部、区域型总部、功能型总部、成长型总部4种类型。此次正在进行公示的2022年拟认定总部企业中,综合型总部企业14家,区域型总部企业12家,功能型总部企业28家(含研发功能型总部企业6家)。
“三年行动计划”明确,经认定的总部企业,可享受总部落户奖励、研发总部奖励、经营贡献奖励、提档升级奖励、人才激励奖补、办公用房补助等6项奖励政策和建设用地支持、融资服务支持、通关便利支持、优先推荐支持等4项服务举措。
其中对于新引进的总部企业,最高可按其在宁实收资本的6%给予不超过1亿元奖励;营业收入和地方经济贡献达到一定标准的总部企业,按照企业上一年度形成的地方经济贡献超过前两年度最高值部分的50%给予奖励;首次入选各类500强榜单的总部企业给予最高30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年薪收入应纳税所得额50万元及以上的总部企业在宁高层次科技人才,根据其科技贡献情况给予每年最高50万元、总额最高100万元奖励;总部企业在本市新购、自建自用办公用房或租赁自用办公用房,分别给予最高500万元和200万元奖励。(记者 王健 通讯员 宁发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