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南京大屠杀惨案发生86周年,今天是第十个国家公祭日。
“昭昭前事,惕惕后人。”2014年2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决定,以立法形式将12月13日设立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从地方性悼念活动到国家公祭仪式,12月13日成为一个以国之名,举国同祭的纪念日。
在国家公祭仪式现场,下半旗志哀,全场奏唱国歌;防空警报拉响,全城车船停驶鸣笛,行人市民就地默哀。在《国家公祭献曲》的旋律中,解放军仪仗大队礼兵将花圈敬献于公祭台上;青少年代表宣读《和平宣言》;社会各界代表撞响“和平大钟”;伴随着深沉的钟声,和平鸽展翅高飞。
从第五个国家公祭日那一天开始,首部国家公祭地方性法规——《南京市国家公祭保障条例》正式实施。每年公祭日前后,南京还会开展“紫金草行动”、“和平许愿墙”签名悼念活动、“和平之夜”接力诵读活动等等。
回眸这十年,从个人记忆、家族记忆,到国家记忆、世界记忆,我们对和平的祈愿永不止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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