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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路灯留“陷阱” 南京男童摔伤公园赔偿3万3

10岁男童小健(化名)和父母来到建邺区某公园游玩时跌入一处陷阱,这陷阱是安装路灯时留下的坑,覆盖了木板和草坪,从外部看不出来有坑。小健跌得很惨,多处骨折,门牙掉落。家长将公园管理方等单位告上法庭。近日,建邺法院判公园方、施工方及路灯管理部门合计赔偿3.3万元。

经调查,事发期间公园正对部分地方进行绿化和路灯安装,分别由一家绿化施工公司和路灯管理单位负责。过了一段时间,派出所组织小健父母及相关单位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由路灯管理单位先垫付治疗费7万元,最终费用以法院裁定各方责任后,予以赔偿。同日,小健父母收到公园代为支付的7万元治疗费。前段时间双方为理赔事项始终没达成一致意见,小健父母将公园管理方、施工单位等告上了法庭。

法庭上,公园方及施工方等认为,小健系未成年人,其父母作为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义务。小健从坡顶冲下并从半米高处跳下时,其父母并未及时制止这一危险行为,监护人也有一定责任。

近日,法庭经过审理认为,原告方承担四分之一的过错责任,被告方承担四分之三的赔偿责任。公园管理方、绿化公司和路灯安装单位在园区施工时,未尽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按份赔偿责任。判公园管理方、施工单位及路灯管理单位共同赔偿3.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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