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鼓楼区和会街51号小饭店发生爆炸事故后,鼓楼区政府方面迅速启动救援方案,派出工作人员上门统计损失情况。截至昨日发稿前,已经统计到爆炸导致40多户居民家不同程度受损。
新闻回顾
金陵晚报昨日A3版报道,6月23日凌晨3时许,鼓楼区和会街51号小饭店发生一起爆炸事故,公安、消防等相关部门迅速赶至现场。经现场搜救,未发现现场有人员死亡。据鼓楼警方事发当晚通报,经公安机关调查,结合安监、消防、公安联合勘验现场的情况,认定是因液化气罐泄漏引发的事故。目前,鼓楼警方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对三名事故责任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调查统计
事发当天清晨6点多开始,鼓楼区政府就安排相关单位,分成数个工作组,上门统计损失情况,并安置受影响居民住进宾馆。据鼓楼区政府方面介绍,目前统计到有40多户居民家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其中一些影响较轻的,比如家中玻璃损坏的,已经安排人员先行修复,可以回家居住。暂不能回家的,工作人员也安排住户们,在附近的宾馆居住。
在处置中,南京市房屋安全管理处和鼓楼区房屋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均到场对房屋安全进行检查。对于房屋修复方案,相关部门仍在调查研究中。至于赔偿问题,相关调查人员表示,待此事完全调查清楚后,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赔偿。
政府释疑
采访中,和会街附近小区的居民表示,和会街油烟扰民的问题,投诉持续了10多年,一直未能得到根本性解决。
对此,鼓楼区政府相关人士表示,和会街51号的居民楼一楼是商业性质用房,按照当前国务院先照后证登记管理规定,办理餐饮经营的市场主体需先领取《营业执照》,再申领《食品经营许可证》,两证齐全后方可正式开业经营活动。该人士说,不过以前尽管允许某些建筑可以开设餐饮,但是对于居民们的投诉,辖区中央门街道还是积极去协调处理的,居民们的担心能理解。
不过这种情况以后能得到避免,据该人士介绍,申请办理营业执照,根据《公司登记管理办法》和《个体工商户管理办法》 中关于营业执照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的相关规定办理。其中,对于经营场所,从事餐饮服务的经营场所是住宅的,按照2016年1月出台的宁政发(2016)15号文件精神,不予登记。对于非住宅房,市场主体按文件第九条规定依法提交住所使用证明,及其他申请资料(所需资料在南京市工商局网站上都有公开),到经营场所所在地工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申领营业执照。市场主体取得营业执照后,即取得合法主体资格,以营业执照主体作为申请人,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领《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申请办理,按照《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中关于申请、受理、审查、决定的相关规定办理。食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申请资料进行审查,开展现场核查,在法定期限内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颁发食品经营许可证。
另外,《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5年3月1日起实施,对于旧小区或商住综合楼已存在的市场主体,按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可继续经营,对市场主体申请新建扩建餐饮店的,除证照发放依照上述规定严格审查外,在审查中,如果发现属于上述《条例》明确禁止的情形,不予发放证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