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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接受调岗就辞退?南京一公司员工拿到2.1万补偿

因为不接受调岗,被公司以旷工名义退工,劳务公司重新派遣未果,又按连续旷工将其开除。记者昨天获悉,连连受挫的陆师傅找到南京市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在法援律师的帮助下,近日终于打赢了官司,拿到了21000元的补偿款。

陆师傅是江宁人,2010年初,为就业方便,在自家住处附近某物流公司找了份操作员工作。2015年5月4日一上班,部门领导让他在一份《岗位变动表》上签字,说调到新部门去。接下来两天,陆师傅接连去找人事部和公司领导,但答复都是一样的:要么到新岗位上班,要么自动辞职。去年5月9日,陆师傅收到劳务公司通知,要他过两天到劳务公司报到,将重新安排其他岗位。陆师傅按要求前往报到,后来又按要求到新的用工单位,但面试没通过。正等待再次派遣时,劳务公司发来书面通知说,陆师傅自5月4日起连续旷工15天,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决定解除劳动合同。

陆师傅不服,申请当地劳动仲裁,仲裁裁决物流公司和劳务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4.37万元。两公司起诉到法院,法院判决两公司不支付赔偿金。陆师傅不服这个判决,在二审法官的主持下,劳务公司与陆师傅达成协议,一次性支付陆师傅2.1万元,一场纠纷就此化解。

(文中当事人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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