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客户订车,需要把一辆新车从南京江宁总店送到溧水,按照规定,需要花费500元通过平板车拖运。为了省下这笔钱,公司经理让销售人员挪用其他车辆临牌准备将新车开到溧水。
7月11日中午,机场高速禄口公安检查站交警正在执勤,这时,一辆白色长安轿车通过机场高速主线收费站时企图躲避检查。检查站交警立即上前进行拦截,结果发现,驾驶人未带驾驶证,在对车辆所带的临牌进行核查,结果显示该临牌并不是这辆长安轿车的。交警询问后得知,驾驶员是某4S店销售人员,因溧水分公司有客户订购长安轿车,于是经理安排他将新车从江宁总店调送过去。但据销售人员讲,公司经理为省去拖车运输的500元钱,就让销售人员使用其他车辆临牌冒充。他们认为中午时段交警都已休息,不会有人来查。
驾驶员因未带驾驶证处50元罚款记1分、因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处50元罚款记1分、因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处5000元罚款记12分,共计罚款5100元记14分。目前该车已被扣留。
声明:本媒体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025-84707368,广告合作:025-84708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