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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前院增设电梯遭反对 市规划局:前后院属公共用地

住宅前院增设电梯 物业反对

市规划局:前后院属于公共用地 需征得业主同意

市民陈女士致电金陵晚报全媒体报料中心反映,她家住南京建邺区金基唐城小区,因为父亲生病截肢,平时上下楼不方便,所以想在房子外的花园里给老人增设一部电梯。为此,陈女士取得了南京市规划局的备案手续,但是之后却遭到小区物业的反对。物业认为,陈女士的手续不全,而且,还有部分居民反对。

近日,记者针对此事进行了走访。

居民

住宅前院增设电梯 拿到手续却遇阻

陈女士介绍,去年,87岁的父亲右腿生病被截肢,因为怕老人生褥疮,家人每天都需要陪同老人出门走动。但是老人在三楼居住,上下楼很不方便,每次下楼都需要爱人把老人背下楼。

为了方便老人活动,陈女士打算在住宅的前院增设一部电梯,“这样老人上下楼方便很多,也不需要辛苦家人。”陈女士说。于是她联系了一家电梯厂订购电梯。

根据相关文件的规定,多层住宅增设电梯需要到规划局、住建局、消防等部门取得备案手续。陈女士首先取得南京市规划局的手续。据了解,因为电梯备案的相关业务从住建局转到住房保障和房产局,所以陈女士又到建邺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该局的工作人员介绍,因为陈女士安装电梯没有破坏房屋结构,不涉及房屋安全,所以不需要到住房保障和房产局来备案。陈女士又到消防部门申请,消防部门也认为,这个电梯属于小型家用电梯,功率比较小,牵涉不到消防,所以不需要在消防报备。

陈女士以为,既然手续都齐全了,就可以正式施工了。但是近日,陈女士正在施工的时候,却遭到小区物业的反对。

物业

手续不全 部分居民不同意

7月12日,记者跟随陈女士来到金基唐城物业服务中心。据物业的一名经理介绍,按照规定,陈女士不仅要取得规划局的同意,还应当到住建部门办理建设工程相关手续,并且在动工建设前,应当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办理消防设计备案等,但是陈女士手续没办齐。即使有部门表示不需要办理手续,那么,也需要取得周围业主的同意才能施工,但是目前有部分居民反对她家建设电梯。

为什么有部分居民不同意呢?当天下午,南京市规划局的工作人员来到现场。据了解,之前周围的居民全部签字同意建电梯,但是因为目前有6名居民又不同意建设电梯,所以南京市住建局只能将备案手续收回。

记者查阅资料发现,2013年10月1日,南京市正式实施《南京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暂行办法》,安装电梯应征得本幢本单元总户数和总面积同时达到2/3以上业主的同意。但是陈女士说,这栋四层住宅的产权都在自己家人名下,无所谓2/3业主的同意,而且,自己是在自家前院建的电梯,也没影响到其他居民,为什么还需要其他居民来同意呢?

市规划局

公共用地设施需征得业主同意

据南京市规划局法规与监督处工作人员介绍,《南京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暂行办法》 实施的初衷,就是为了解决老旧小区的老年人上下楼难的问题,而一些住宅的前后院看上去属于私人的,其实是公共用地。

该工作人员说,现在有很多开发商会通过一些形式,让业主购买或附赠一些使用面积,这部分使用面积是无产权的,不计入单一住宅建筑面积范围。比如说别墅的前后院,它虽然在建筑规范的范畴内,但是这属于小区的公共绿地,也就是根本上属于全体小区业主所有,而非个人所有。

“如果要在这些地方施工,比如建设电梯等,需要小区居民共同来决定,起码征得周围居民的同意。”该工作人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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