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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交警大数据显示:上半年8500多人因乱用灯光被查

不按规定使用灯光,车主被交警拦下。

最近,省公安厅、省文明办联合新华报业传媒集团等开展“全民参与双评,践行文明交通”文明交通主题活动,请公众选出最厌恶的10种交通陋习,其中就有不按规定使用灯光。7月19日,江苏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通报,今年上半年,全省共查处不按规定使用灯光违法行为8500余起。近年来,我省夜间近三成交通事故,都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有关。

7月18日晚,在镇江市万达广场附近的北府路与达信街交界口,镇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润州大队民警查处会车时开远光灯的违法行为。当晚8点至9点,共有12辆车因为夜间会车使用远光灯而被交警罚款100元记1分。

去年全国交通安全日前夕,江苏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曾进行过网上调查,“夜晚会车时不关远光灯”被网友们列为最危险的行为。事实上,根据交警部门统计,夜间(20时—24时)之间发生的事故,约有28%的事故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有关。近年来,南京、淮安等地都有交警部门通过锁定证据,最终判定开远光车辆驾驶人承担事故责任的案例。随着行车记录仪普及,现场能够留下的证据也越来越多。“要认定是对面车辆开大灯引发的,首先要找到这辆车,然后证明当时确实开的大灯,且大灯对事故车辆驾驶人造成了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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