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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反恐怖主义法》 南京警方对一宾馆开首张罚单

依据《反恐怖主义法》 对一宾馆开首张罚单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实施元年,8月26日,南京公安机关依据该法律规定对一违法宾馆开出全市首张罚单。

8月10日晚,止马营派出所在对辖区某宾馆检查中,发现有一房间未如实登记住宿旅客身份信息,立即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8月24日早晨7时许,警方对该旅馆再次检查时,发现依旧有四个房间未如实登记住宿旅客身份信息。

8月26日,南京警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依法对该宾馆予以十万元罚款处罚,对该店负责人及登记人员也分别予以处罚。

警方表示,住宿配合旅馆登记身份信息既是履行公民义务,也是参与社会治理的全民行动,如果旅客忘记携带身份证件而又需要入住旅社、宾馆,应由旅馆相关负责人及时与辖区派出所进行核实,经警方核准后方可入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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