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又注销41份购房证明
原因是补缴社保证明无效及提供虚假社保材料
昨天上午,南京市不动产登记局再次发布公告,宣布注销共计41份购房证明,其中38份为补缴社保证明无效,3份为提供虚假社保材料。这些买房人的不良行为已通报相关部门,并记入其个人征信系统。
此前已有136份购房证明被注销
此前,南京市不动产登记局分别于上月底和本月11日注销了两批共计136份购房证明,其中2份为本地购房者提供虚假材料,134份为外地购房者违规补缴社保。昨天上午,南京市不动产登记局宣布注销的41份购房证明均系与社保证明有关,在通告中,不动产登记局表示,经购房证明核查小组认真审查,并经南京市社保中心认定,张×等38人开具购房证明时所提交的补缴社保证明无效,他们的行为已经违反了开具购房证明的有关政策规定。
南京市不动产登记局表示,为严肃处理以虚假材料和不正当手段骗取或伪造购房证明的不良行为,经南京市房地产市场综合执法办公室批准,决定对20162006015号等38份购房证明予以注销,对其中已交易备案的,撤销备案;已登记受理的,作出不予登记决定;同时,上述购房人的不良行为已经通报有关部门,记入其个人征信系统。
与此同时,还有周×、汪×、王××夫妇在开具购房证明时,提交了虚假的社保材料,同样违反了开具购房证明的相关规定。经南京市房地产市场综合执法办公室批准,对周×持有的20161010584号、汪×持有的20161011197号购房证明、王××夫妇持有的20161008503号购房证明予以注销,并记入其个人征信系统。
中介能开假证明?千万别信!
扬子晚报记者了解到,南京市房地产市场综合执法办公室于10月10日专门成立了由公安、民政、社保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的购房证明核查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婚姻状况等申请材料进行核查。在首批2000余份申请材料的核查中,只要发现存在异常情况,将第一时间通报房产交易管理部门。目前,已经注销了三批购房证明,今后,每一份申请材料都将严格“过审”,即便已经买过房子并办理了交易备案,也必须撤销备案。
南京不动产登记局提醒需开具购房证明的本地及外地市民,不要轻信一些中介机构可以开假证明蒙混的花言巧语,购房证明核查小组严格核查之后,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和不动产登记中心在备案、登记过程中也将严格核查,使用假证明将不能通过备案和登记。对当事人以虚假材料和不正当手段骗取购房证明的,一经查实,将注销其购房证明并记入个人或单位的征信系统。一旦不良行为被计入个人征信系统,个人及其家庭成员将面临无法在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包括房贷、车贷等都会被拒,同时可能无法办理信用卡、无法乘坐飞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