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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违停占盲道 南京一位盲人撞上受伤

车辆违停占盲道 盲人撞上受伤 

11月28日晚上9点半左右,南京栖霞公安分局迈皋桥派出所接到报警,称一个盲人在盲道上撞到车了,鼻血直流。

民警赶到现场了解到,当天晚上一辆黑色丰田车停在了路边的人行道上,车尾部分挡住了盲道。盲人蔡某走到此地时撞到了该车的尾部受伤,鼻血直流。

民警一方面与车主联系,通知其尽快到派出所处理此事,另一方面将蔡某就近送到附近医院救治。同时,民警还将该车辆违停情况及时通知了交警。

民警表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章第九十三条:对违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停放机动车及临时停车的,交警或者有关部门应该首先指出其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如果因为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拒绝立即驶离,妨碍了其他车辆、行人的通行,可对其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目前,此事已经移交交警部门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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