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上午7点多,家住南京鼓楼的司机刘某驾驶一辆17座的中型普通客车,行驶在天浦路与浦珠北路路口时,向值勤的民警问路时,被民警闻出了一身酒味。经检测,刘某涉嫌酒驾。令民警感到惊讶的是,刘某这已是第二次在同一地点,同样因隔夜饮酒被民警查获酒驾。目前,浦口交警对刘某两次酒驾的行为处以7日行政拘留、罚款2000元、吊销驾照的行政处罚。
刘某一直有酒瘾,原来是名出租车司机,后来改行到一家公司开中型客车。当天上午7点多,刘某驾驶一辆17座的中型普通客车,行驶至天浦路与浦珠北路的路口,因当时龙华广场改造为转盘通行,车流量大,交警提前进行分流疏导。刘某从城区到郊区来,一时间认不清道路,便向路边执勤民警询问。民警在告诉他路线的过程中,突然发现刘某身上透出酒气,立即将其拦下来。
面对民警的询问,刘某坦然承认前一天晚上喝了酒,现在隔了一晚上,应该没有事。虽然刘某一再辩解已是隔夜酒了,为了安全民警将他带至交警中队,进行呼气酒精测试,结果显示为35mg/100ml。经初步调查,刘某的确是11日晚间在家饮酒,第二天一早酒气未散后就驾驶机动车上路了。经过交警的一番耐心解释,刘某终于认识到了隔夜酒驾的危害。
不过,民警查询发现,在2012年8月1日上午8点多,刘某同样是因前一天晚上饮酒次日上午驾车来浦口,在这一处相同的地点被交警查获酒驾。刘某也被警方处以7日行政拘留、罚款2000元、吊销驾照的行政处罚。刘某对此后悔万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