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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交通事故时被曝光 南京一车主申请撤销被驳回

处理交通事故时被曝光 申请撤销被驳回

南报网讯(通讯员 刘宇 姜飞 记者 王茸)处理交通事故时将车停在斑马线上被曝光,车主打12345阐述自己是在不得已的情况下违停,希望民警撤销违停处罚。

近日,江宁交警大队东山中队接到一起12345工单,诉求人陈某称,12月13日上午,他开车被追尾,因为车辆停在路中央影响其他车辆通行,于是他就将车停靠在路口斑马线上商量事故赔偿事宜,没想到被拍了违停,陈某认为这是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才违停的,要求民警撤销违停处罚。

民警调出了当时监控录像,发现12月13日上午9时许,陈某确实在江宁岔路口被吴某车辆追尾。随后,双方将车移到路口西侧斑马线及右转弯口处,两人在车下谈赔偿事宜,直行的非机动车、行人和右转弯机动车只能绕道走,影响了路口交通。双方车辆也未打开警示灯,更未设置警告标志,

交警告诉陈某,根据法律,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车辆可以移动的,当事人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对现场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后,立即撤离现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再进行协商。而陈某虽然移动了,但依然妨碍交通,其次在路口处停车,并未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设置警告标志”,其行为已经属于违法停车妨碍交通,应依法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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