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检方严打虚假诉讼
去年办案322件,56人被追究刑责
南报网讯 (记者 许震宁)今天(1月11日)下午,省人民检察院发布消息称,去年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322件,56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虚假诉讼,俗称“打假官司”,其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不仅损害当事人或案外人的合法财产或权益,也严重损害法律权威和司法公信力,一直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重点。
2016年,全省检察机关以打击虚假诉讼为重点,综合运用监督、预防、教育等手段,加强与审判机关、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配合协作,着力实现虚假诉讼监督工作向更高水平发展,努力维护司法权威,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省检察院民行处检察官胡晨光介绍,近年来,我省虚假诉讼案件呈现以下特点:案件发生的领域相对集中、窝串案特征明显、案件类型有新变化。
目前,虚假诉讼主要集中在民间借贷纠纷、房地产权属纠纷、离婚涉财纠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公积金领域相关纠纷、建设工程领域纠纷、买卖合同纠纷及企业破产案件等方面。其中,由于违法诉讼成本低、双方当事人容易串通、借款合同等证据易于伪造等因素,民间借贷领域是发生虚假诉讼的重灾区。
由于虚假诉讼往往涉及到多个当事人,一些案外人甚至从事法律职业的人员就变成了虚假诉讼的“智囊”,为虚假诉讼出谋划策。这些因素导致了虚假诉讼案件的窝串案特征明显。
在海安县检察院办理的凌某某虚假诉讼案中,凌某某伙同他人采取虚构劳动关系和虚增劳动报酬方式,炮制了多起劳动争议和劳动仲裁案件并申请强制执行,企图达到稀释债权目的。检察机关查明情况后,及时发出检察建议,涉及虚假的6件民事判决、1件仲裁调解书执行案件全部得以监督纠正;同时,凌某某被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近年来,一些新类型的虚假诉讼不断出现。去年,全省检察机关查办了“假按揭”引发的虚假诉讼、虚构事实申请法院支付令、发放高利贷并重复主张本息等虚假诉讼新类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