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浦口区城管执法大队接市民投诉举报,桥北威尼斯水城拥江路旁友谊河,有单位正在向河内排水。经查处,该工地用3根水管将工地内低洼地积存的污水排进河道中。
该工地位于威尼斯水城拥江路旁,为一幼儿园项目。“接到举报后,执法大队城建中队立即安排由两名执法队员带队的小组赶往举报地点,经过一番周折,找到了事发现场,发现友谊河边确实有3根水管从一处工地接出,正在向河道内排水。”执法大队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执法队员进入工地找到该工地的项目负责人,要求其出示相关的排水许可手续,可是该工地负责人却一脸茫然,并不了解相关法规。
执法队员随即向该负责人告知其违法行为,并责令该单位立即停止违法排水行为,进行整改,该负责人认识到错误后立即安排工人进行整改,停止排水行为。随后,执法人员现场向其开出《停工(核查)通知书》。目前相关当事人正在接受进一步的调查。根据《南京市城市排水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第五项规定,未经许可向城市排水设施排水的,可依据该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城市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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