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冶山国家3A级景区有人盗采 责任主体是谁说法不一

1月18日报道了《六合冶山国家3A级景区有人盗采》一事。随后,记者对此事进行了追踪。前不久,南京市国土局六合分局相关负责人明确表示,将会对此进行严查。

进展:正在进行调查,情节严重可能涉及刑事犯罪

前不久,报道了关于六合区“国家3A级风景区”,有着南京新金陵四十八景之称的“南京冶山国家矿山公园”周边,竟然频频出现了盗采的现象。然而,在相关职能部门对此进行查处时,竟又因为所谓的两省界限不清晰,没有抓到偷盗现场等理由,表示无法执法。

近日,扬子晚报记者采访了南京市国土局六合分局副局长陶玉明。陶副局长表示,看到了报道以后,他们专门安排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勘查。结果表明,偷盗现象的确存在,并且不存在两省界限模糊的情况。陶副局长称,界址是清楚的,属于我们江苏境内,只是安徽那边对我们的界限不太认可,不过这个并不影响执法。目前,相关调查工作已经全面展开,如果偷盗勘测量达到一定数值,偷盗者将可能涉及刑事犯罪。目前的调查,主要是对宕口进行勘查,看看一共盗采了多少量。如果构成犯罪,一定对相关责任人追究责任。

六合区国土分局:街镇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那么,为何“南京冶山国家矿山公园”周边频频出现偷盗现象呢?相关责任主体又是谁呢?南京市六合国土分局执法大队副大队长郑卫祥表示,根据2013年市政府下发的《市政府关于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建立矿业秩序长效管理机制的通知》中明确指出,“全面落实街道和村组(社区)负责人的属地监管监控责任,街镇和村组社区主要领导分别是本区域矿产资源保护的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根据2013年六合区政府下发的《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巩固露采矿山关停整治成果,建立矿业秩序长效管理机制的通知》中也明确指出,街镇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村、社区主要负责人为直接负责人。

郑卫祥认为,市、区各级文件,都是街镇,村组属地管理责任,形成群防群治的体系,因为区一级国土部门从事执法的人员只有10多个人,辖区涉及十多个街镇,还有三个园区,人均管控面积达到90多平方公里,及时发现比较困难。

冶山街道:冶山林场应履行主体责任

对此,六合区冶山街道分管副主任王全明表示,他们已经按照上级指示,加强了日常巡查,但是出现偷盗的现场应当不属于冶山街道辖区,因此,主体责任不在冶山街道。王全明认为,真正要把偷盗采的情况全面禁止,还要请区国土部门出面协调,请冶山林场履行主体责任,因为宕口属地是冶山林场,所以请他们履行主体责任。下一步,请区里跟安徽方面协调,共同对这块进行取缔。

那么,主体责任是否又如王副主任所说呢?随后,记者将王副主任的说法再次向市国土局六合分局进行核实。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2016年4月份“金牛湖-冶山旅游度假区项目推进领导小组会议纪要”中曾对此进行过明确的职能划分,会议当时便明确了关于非法盗采、加工有关问题,是由冶山街道牵头负责。

记者将了解到的会议纪要内容再次反馈给了冶山街道,得到了与之前同样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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