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日益临近,出游旺季也随之到来。为响应国家旅游局“抵制不合理低价游”宣传活动,昨天,南京市旅游委、秦淮区旅游局在红花街道春天家园社区广场进行宣传活动。
去年12月,市民张女士在某商家买东西,对方表示“买满一定额度,可以送免费旅游”。张女士觉得很不错,于是就买了2000多元的东西。旅游出发前,旅行社和她签署了旅游合同,上面写明了去哪些景点以及停留的时间,并注明3天的行程中要进两个购物店。可是等行程开始后,张女士却发现,导游“压缩”了在景点游玩的时间,还多加了一个购物店。张女士很是不满,但又不愿因此破坏心情,于是只好进了购物店,买了近8000元的手表和珠宝。回到南京后,张女士拿到懂行的朋友那里鉴定,对方表示“买贵了”。张女士十分气愤,遂向秦淮区旅游局投诉该旅行社。
“去年我们接到的近200起旅游投诉中就有40%涉及不合理低价旅游,协调下,帮助消费者追回5万多元损失。”秦淮区旅游局管理科相关人士告诉记者,比如张女士这起投诉,根据《旅游法》和《旅行社条例》规定,他们依法对旅行社进行了处理,并协调其联系购物店,为张女士等人办理退货。
“我们也呼吁,游客不要因为贪图便宜,或者是一时冲动,掉进购物陷阱。”该人士表示,在他们受理的旅游购物投诉中,绝大部分都是游客因为“一时头脑发热”而冲动消费。比较典型的例子是一周前,他们接到一对老夫妻的投诉,称去云南游时,经不住购物店工作人员的“忽悠”,竟然一下子买了20多万元的珠宝、玉佛等物,回来到找珠宝鉴定机构鉴定,才发现自己买下的是质次价高的物品,后悔“把养老的钱都掏了出去”。
“云南、海南、广东是重灾区。”旅游部门提醒,以下情况都属于“不合理低价游”,游客要提高警惕:旅行社的旅游产品价格低于当地旅游部门或旅游行业协会公布的诚信旅游指导价30%以上的;组团社将业务委托给地接社履行,不向地接社支付费用或支付的费用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的;地接社接待不支付接待和服务费用或支付的费用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的旅游团队的; 旅行社安排导游领队为团队旅游提供服务,要求导游领队垫付或向导游领队收取费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