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查获的刀具。
2月20日,南京地铁一号线新街口站派出所查获了一把管制刀具,目前非法携带管制刀具的王某已经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王某表示,他带刀是自己忘记拿出来了,而王某已经不是第一次携带管制刀具坐地铁被查获。
当天下午2点40分左右,地铁一号线新街口站南安检口查获一名男乘客的包里有一把尖刀,于是立刻交给民警。经地铁公安鉴定,这是一把总长度约25厘米的钢刀,刀身长15厘米,带有刀柄、刀格和血槽,已开刃,属于管制刀具。携带刀具的男子姓王,今年40岁。王某称这把刀是几年前一个亲戚送给自己杀羊用的,不过平时一直放在安徽老家。这两年,王某一直在南京,今年春节他回安徽,便把这把刀放在挎包里开车带了回来,已经在包里放了好几天,没想到2月20日刚坐地铁就被安检查出来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王某非法携带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地铁公安对其处以行政拘留五天的处罚。
2017年1月至今,南京地铁公安已通过安检收缴管制刀具98把。根据公安部的《管制刀具认定标准》,匕首、三棱刮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都属于管制刀具,而其他刀尖角度小于60度、刀身长度(不含刀柄)超过150毫米的各类单刃、双刃和多刃刀具、刀尖角度大于60度,刀身长度(不含刀柄)超过220毫米的各类单刃、双刃和多刃刀具也是管制刀具。与此同时,未开刃且刀尖倒角半径小于2.5毫米的各类武术、工艺和礼品刀不属于管制刀具。
地铁警方提醒:很多乘客有身上或包里随身携带刀具的习惯,警方建议可以对照相关的认定标准进行查看,千万不要携带管制刀具进入公共场所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否则有可能受到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