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报网讯(记者 张源源)今天(3月9日),浦口区“危险驾驶类”社区矫正实践基地首次开课,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等服刑人员走进社区普法课堂。
为推进“交通秩序治理三年行动计划”,落实危险驾驶罪后续警示跟踪机制,交警九大队、浦口区司法局共同将危险驾驶罪、交通肇事罪社区矫正人员纳入“警示跟踪机制”。今天,服刑人员参与路面不文明交通行为劝导工作后,又走进社区矫正实践基地接受法制教育。
九大队副大队长袁军介绍:“这些人大部分都是因为交通肇事罪或者危险驾驶罪,被法院判处刑罚的,在缓刑期内的矫正人员,我们对他们进行继续再教育。希望通过‘再教育’让他们做合格开车人。这属于人文法制的范畴,我们将这些矫正人员纳入这个范畴,主要目的是通过教育影响他,改变他的交通安全出行的观念,从而让这一个人影响他身边的人,让身边的人去影响一群人,让这一群人去影响更多的人,从而提升城市交通文明形象。”
在今天的法制讲堂上,一名45岁的醉驾者向记者表示,他的一时疏忽,不仅酿成了交通事故,使他成为了全家的众矢之的,也使他成为了拒绝酒驾的义务宣传员。方先生说:“当时我喝了一杯多白酒,还有一些啤酒。那天是2016年的7月1号晚上九点多,不是交警查酒驾查到我的,是我当时在郑和北路高架行驶,当时下着雨,我撞了车。我还是中午喝的酒,一直没醒,正好交警在前面清理积水、疏导交通,看到发生事故了来撤除的时候,发现我一身酒味,就把我带到414医院去抽血。血检是122.2。我下午还睡了四个小时,这个事故我觉得还是跟喝酒有很大关系。”
交警表示,社区矫正“危险驾驶类”服刑人员,就是要让嫌疑人和犯罪分子主动的认罪、悔罪,通过自己的劳动和参加社会公益活动,达到用反面案例警示交通参与者、进一步降低危险驾驶发案率,减少交通事故,保证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全市交通文明形象。九大队副大队长袁军说:“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如果在缓刑期间再发生醉驾,终止缓刑,转入实刑的服刑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