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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礼进行中新郎新娘双双落水 婚庆公司遭索精神赔偿

婚礼进行中新郎新娘双双落水

婚庆公司遭索精神赔偿  

在水池上搭建S型T台,T台上铺设镜面地毯,在唯美的灯光秀中,身穿婚纱的新娘缓缓步入婚礼现场,走向她的新郎……多么美好的一幕,多么浪漫的一幕,然而,这一切却因一个意外而毁掉。由于现场追光灯、T台设置的弯道等因素影响,新娘走错了方向,慌乱中又踩到自己的裙摆,跌落水池中。为救自己的新娘,新郎“扑通”一声也跳进水池……

一场精心策划的婚礼就这么在尴尬、郁闷中收场,美好的回忆变成了一辈子的遗憾,新人不甘,将婚庆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退款并赔偿精神损失费3万元。

婚礼进行中

新郎新娘双双落入水池

去年3月,张某和未婚妻王某挑选了一家颇有名气的婚庆公司提供结婚当天的婚庆服务。根据张某、王某的设想,婚庆公司很快便设计了一套方案,浪漫的细节、特别的布置令张某、王某很是心动。很快,双方便签订了庆典服务合同,对婚礼场地水池上搭建S型T台,T台上铺设镜面地毯,设置开场灯光秀、爵士舞、新娘出场、播放求婚视频等环节予以了明确约定,合同总价款为31208元,张某在婚礼前依合同约定支付了服务费28208元。

结婚当日,一切都相当顺利,当婚礼举行至新娘出场阶段时,王某身穿拖地婚纱,披着头纱走上T台,意外在这一刻发生。由于现场追光灯、T台设置的弯道等因素影响,王某行走方向出现偏差,后又因高跟鞋踩到裙摆,在欲挣脱裙摆并调整左右脚步伐时,一只脚踏空跌落水池中。

新娘意外落水,吓坏了在场的宾客,就在大家不知所措时,突然又听到“扑通”一声,只见新郎张某毫不犹豫地跳入水池,将新娘救起。正所谓有难同当,新郎用他的行动化解了新娘的尴尬,只是,这一来,二人都成了“落汤鸡”。全身浸湿的二人,不得不中止婚礼。待二人重新换衣服、化妆后,婚礼才得以继续。

婚礼留遗憾

小夫妻要婚庆公司赔钱

事后,张某、王某郁闷不已。小夫妻俩认为这一切都是婚庆公司的错,婚庆公司在提供服务中存在严重过错,导致婚礼出现严重瑕疵,未给他们留下美好回忆,相反,造成了一辈子的遗憾,而这个遗憾是永远无法弥补的。为此,他们拒绝支付剩余的尾款,不仅如此,他们还以合同目的未达成为由,将婚庆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婚庆公司返还已支付的28208元服务费,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3万元。

庭审中,对于婚礼上发生的这个意外,婚庆公司深表遗憾,但关于责任问题,婚庆公司却有话要说。他们认为,婚礼当天,公司已经依约履行了合同全部义务,新娘在有路标的情况下走错方向,意外落水,是其个人不小心所致,与婚庆公司无关。现夫妻二人以此为由拒绝支付尾款,属于违约行为。据此,婚庆公司提起反诉,要求小夫妻俩按约支付合同尾款3000元。

昨日,记者从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法院经审理认为,签订庆典服务合同,是支付报酬购买服务以营造热闹、喜庆、祥和、幸福的氛围。虽然王某自身在有路标指引的情况下走错方向,未尽到谨慎的注意义务,对落水的发生具有较大过错,但婚庆公司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亦未尽到必要的安全保障义务,打破了婚礼应有的喜庆氛围,给原告心理造成一定损害,应对违约造成的损害承担次要责任,故酌情认定被告赔偿9000元。鉴于婚庆公司对合同约定的事项予以全部履行,原告应当支付合同尾款3000元。

综上,在相互抵扣后,法院判决婚庆公司赔偿张某、王某6000元。

法官

提醒

签订庆典服务合同时,应尽量将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可以罗列的项目标注清楚,以充分保障庆典活动顺利进行。合同履行过程中,若一方存在违约情况,守约方则可以引用合同条款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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