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打击“失信环评师”
昨天,江苏省环保厅出台《江苏省环境影响评价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信用评价及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并于下月起实施,将逐年对环评师和环评机构打分并公示。
“不守信的”环评人员包括:当年环评文件日常考核成绩出现3次(含3次)低于60分(含);环评文件因为质量问题出现3次以上(含3次)复审,或2次被审批部门退回的;当年受到2次以上(含2次)有环评审批权限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产业协会等机构通报批评。对因主持编制的环评文件造成所在环评机构失信的环评从业人员,将评定为“失信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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