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岁生日 他杀了一个人竟只为解解闷
这样的悲剧令人震惊、害怕和痛心,法官告诫:远离游戏暴力
年仅23岁的张彬(化名),在他23岁生日这一天,对一名31岁的残疾三轮车司机痛下杀手,用随身携带的单刃蝴蝶刀割破受害人的喉咙,最终受害人因失血过多惨死街头。可怜的被害人,在倒下前,给妻子打去求救电话,称:“你快过来,我被杀了……”什么样的深仇大恨,让年仅23岁的张彬在生日这天犯下死罪?原因令人震惊。
张彬与死者无冤无仇,杀人,只是因为他心情烦躁,只为解解闷而已。据承办法官介绍,张彬仅仅是因为在家憋得慌、心情烦躁,已经23岁的他就上街想随意抓个人打一顿发泄一下,最终采用割喉方式将一个与其无任何矛盾的陌生人杀死,这样的悲剧无疑令人无比震惊、害怕和痛心。
“不管男女,只要是个人就可以”
23岁的张彬,出生于河南省夏邑县。两三年前,张彬前往南通打工,居住在一出租屋内。案发当日正是他23周岁的生日。
去年8月3日晚8时许,张彬在家觉得烦躁,想找人打一顿发泄一下,就从暂住地出发四处闲逛,但仍未能缓解心中郁闷。
随后,张彬拦乘由被害人宋某驾驶的一辆红色电动三轮车,要赵某送他到农场。
途中,张彬产生用尖刀划司机脖子的想法。当车辆行至一偏僻处时,张彬一边和司机说“到了”,一边用右手从裤袋里拿出、打开随身携带的单刃蝴蝶刀。
当司机把车刚停好,张彬左手按着司机的头顶,右手打开尖刀,从左至右割划司机颈部,遭到司机反抗,张彬挣脱下车逃离现场。
张彬逃离现场10多米后,在附近的稻田里,把带血的刀放在水里清洗后,折叠好放进裤兜。
之后,他步行回海门暂住地,洗澡、睡觉。
8月4日晚上10时许,警方在出租屋内将其抓获。据了解,尖刀是张彬在一摊位上花15元买的。
后经鉴定,张彬无精神病,家族亦无精神病史,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在侦查及庭审中,张彬多次供述,其在途中产生用刀划被害人的念头,用刀划割被害人脖子时“没有想那么多”,因为心情烦躁,觉得“不管是男是女、只要是个人就可以”。
“你快过来,我被杀了”
被害人宋某,31岁,身患残疾。出事前,宋某和妻子及一对年幼的儿女暂住在海门,平时主要靠晚上开着三轮摩托车拉客为生。
案发后,宋某驾车掉头行至一超市附近报警,称:“我开一个红色的三轮车,我脖子被人家抹断了,现在血直流。”当时,宋某身上全是血,脖子处往外流血,没说几句话,就从电动车踏板上软了下来,倒地不起。后经120医务人员确认,宋某因失血过多已无生命体征。
据宋某妻子回忆,丈夫被刺伤后,曾给她打了一个电话。电话中,宋某用尽最后力气告诉妻子:“你快过来,我被杀了。”当时,宋某的声音已经很着急,妻子赶紧联系上宋某表弟,之后再打电话过去,只听得周围人声嘈杂,有人在喊“你赶紧捂住、快点捂住”。
案发后,多名和张彬一起工作生活过的亲戚、同事称他脾气倔,做事容易冲动,平时喜欢用手机看电视、电影,尤其是特别喜欢看鬼片、恐怖片等。法庭上,张彬辩称,自己只是想划人、没想到造成被害人死亡的严重后果;辩护人称张彬是临时起意,属于间接故意杀人,请求法院从宽、从轻处罚。
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张彬采用持刀割颈方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张彬为发泄自己的情绪,带刀外出随意选人加害,供述称“不管是男是女、只要是个人就可以”,后拦乘被害人宋某驾驶的电瓶三轮车,选择行至南通农场偏僻处停车,采用割颈方式将与其无任何矛盾的宋某杀死,其人身危险性极大,犯罪后果极其严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依法应予严惩。
综上,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张彬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被害者家属经济损失43600元。
连线法官
游戏中的暴力致校园惨案频发
“生命健康权受法律保护,非经法律程序,任何人都无权剥夺,这是每一个公民都应当知道的情理和法理。”该案承办法官杜开林指出,当今不少忙于工作的家长认为“树大自然直,人大自然长”,认为孩子不用教育,长大了就能自然明白事理,实际上却往往事与愿违,就像本案被告人张彬这样的少年,小学还没毕业就进入社会闯荡,没有了父母爱的浇灌与管束,整个精神世界都变得黯淡无光,还没满18周岁就因犯强奸罪被判刑,最终酿成了如此的惨案。此外,还有很多在玩各种“杀人游戏”中长大的90后,因在游戏中经历了太多的暴力,对生命也缺少了敬畏之心,导致校园惨案频频发生。
杜开林告诫,每个人的生命都具有唯一性和不可重复性,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包括父母,从孩童教育开始就要上好尊重生命这一课,让孩子在肯定、尊重、悦纳、珍爱自己生命的同时,还要尊重和善待他人的生命,对法律怀有一颗敬畏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