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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中院公布知产案件审理十大案例

企业虚构“专业组织”认可被判虚假宣传

市中院公布知产案件审理十大案例

南报网讯(记者 张源源)今天,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我市法院知识产权案件审理情况,并发布十大典型案例。其中,南京宜贡坊云锦织造厂虚构“中国织锦专业委员会”为自己的产品“背书”,被判虚假宣传。

该案中,原告中国工艺美术学会织锦专业委员会是一家从事全国织锦学会交流、理论研究、技术推广和书刊编辑的社团机构。原告称发现被告宜贡坊织造厂以“中国织锦专业委员会”监制的名义,为其出售的产品出具“收藏证书”虚假宣传后,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玄武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宜贡坊织造厂在其出售的云锦产品中加入落款注有“中国织锦专业委员会”的收藏证书,经查,我国并不存在“中国织锦专业委员会”这一社团组织,被告虚构这一看似权威却并不存在组织并附加在销售产品上,给普通公众造成产品经权威学术机构认证,产品质量更为优良的误解。被告的该行为属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构成对同业其他竞争者的不正当竞争,损害其他竞争者及普通消费者的利益。法院最终判决,被告南京宜贡坊云锦织造厂停止印制、使用以“中国织锦专业委员会”名义出具的“收藏证书”,并支付原告为维权产生的合理支出。

法院介绍,被告虚构“中国织锦专业委员会”这一机构,对其产品做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行为有违诚实信用原则,同样扰乱南京的文化市场的秩序,判决被告停止这一行为充分保护了“南京云锦”的良性竞争。该案的处理结果有效遏制了个别企业虚假宣传、“搭便车”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也充分体现我国法律对传统工艺的知识产权权益加强保护的司法政策。

在十大案例的卡地亚公司诉被告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和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中,法院全额支持了原告赔偿100万元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20万元的诉讼请求,有力维护了世界知名品牌的权利人合法权益。南京某医药公司起诉的技术转让合同纠纷中,法院通过审理支持原告诉请,鼓励创新、鼓励技术成果有效转化,并以判决促进技术转让合同双方诚实守信,防止具有优势地位的一方恣意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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