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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淳今起实施禁放 一男子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被拘

高淳今起实施禁放

一男子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被拘

南报网讯 (记者 朱静 通讯员 周莹)5月1日起,高淳区划定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当日,一男子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被拘。

自1月1日起,溧水主城区和六合区雄州街道主城区实施烟花爆竹禁放后,高淳区已成为南京市唯一一个未实施禁放的区。为巩固和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大力改善生态环境,减少噪音和空气污染,高淳区政府于3月初出台《高淳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烟花爆竹禁放管理的通告》,决定自5月1日起,在石固河以西、湖滨大道以北(含湖滨大道)、官溪河以东、溧芜高速公路以南(含淳溪街道花奔村赵村)合围区域内全年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经营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因此,今年的“五一”也成为高淳区划定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迎来的第一个节日。

5月1日,高淳区开展集中查禁行动,实施一级巡防查控,以社区(村)为单元,按照小区、道路、重点部位分片包干、划定责任网格,落实巡防人员。

上午10时30分,在淳溪街道栗园路21号2幢旁边,巡防人员发现陆某(66岁,高淳砖墙镇人)违法燃放烟花爆竹后,将其当场查获。目前,陆某已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五日处罚。下一步,警方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加大对高淳主城区禁燃烟花爆竹的查处力度,配合长效管理,实现今后禁放工作的制度化、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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