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警马骏与犯罪嫌疑人的较量
南报网讯(通讯员 鼓公宣 赵柏恋茹 记者 朱静)“有的时候,破案就是一场与嫌疑人之间的较量,把他送上司法审判席,则是一种正义终将战胜邪恶的使命。可能你会觉得我这话说得太高大上,不接地气。是的,在我没遇上李航(化名)这起案件之前,我也说不出这话。”南京市公安局鼓楼分局湖南路派出所刑警马骏觉得,这算是他从警5年来遇上的第一个能称之为“对手”的嫌疑人。
发案——对手
2017年1月6日早上9点,当人们匆匆忙忙赶着上班时,鼓楼区湖南路一背街小巷的居民楼里,刚刚送完货回到出租屋的王老板惊讶地发现,房门居然是掩着的,“糟了!”他一个箭步冲进家门,屋门大开!屋内被翻动得乱七八糟,衣柜、床底、天花板……王老板立刻搜寻几个只有他知道的藏钱处……一番清点之后,除了几个较为隐蔽的点,大部分钱都不见了:10万现金和价值3万多的金器。这是他多年的血汗钱啊!“还有二十多天就过年了,这可要命了!”
报警、现场勘查、走访……
出租屋两室一厅,王老板和太太住主屋,三个小工分别住客厅和另一间屋。王老板经营一家面条作坊,每天4、5点起来做面条,6、7点开始给菜场送货,大约9点多忙完回到出租屋。“因为资金周转需要,又因为对银行那一套不熟悉,所以我把钱一万一捆分别藏在房间里不同角落,平常屋门一直是锁着的。”王老板告诉民警,大概还有4、5万块钱没有被翻出来。
现场勘查发现,能够直接或间接帮助破案的线索几乎没有。
又因为当天下雨,外围监控只能看见一个打伞的可疑男子身影。
进一步调查发现,嫌疑人作案后乘出租车离开,并故意换乘两次,后消失在云南北路一带。在这个过程中,嫌疑人又对自己进行了一番伪装打扮。
负责此案的刑警马骏感到有点棘手——“可能遇到对手了。”
侦查——较量
尽管如此,马骏还是做出了一个大胆的推测:内盗。
因为一般入室盗窃的黄金时间是凌晨3、4点,那个时候人们处于深度睡眠,防范较弱。但是通过监控显示,只有6:11一名可疑男子进入案发现场,而最后一名离开出租屋的员工,离开时间是5:40,仅仅过了半个小时,嫌疑人就进入没有人的屋子作案,这不是巧合,很可能是嫌疑人非常了解这个屋子里人们的作息规律。此外,监控还显示嫌疑人是6:30离开,短短19分钟要打开三道门锁并找到藏在不同角落的钱,只有一种前提条件:嫌疑人对案发现场非常熟悉。
因此,警方推测嫌疑人很可能是居住或者曾经居住过案发出租屋的员工。
果不其然,当警方将拍摄到的嫌疑人打伞进入小区的画面提供给王老板时,他提供了一条关键线索:李航。“这个人是我老乡,去年夏天在我这打工,大概3、4个月,9月份他说家里有事,就辞职了。后来没有联系了。我看这身形像他!”
警方围绕李航迅速展开调查。“调查发现他曾因入室盗窃做了十几年牢,2015年12月出狱。”这一线索再次加深了李航的作案嫌疑,然而,另一条线索却将矛头推向了对立面。
警方发现,案发前一天晚上,李航入住在江苏省常州市一宾馆,并且没有乘车记录显示他在案发前来过南京。而李航名下也没有驾照和车辆。
究竟李航案发前有没有从常州到南京?警方立刻奔赴常州的这家宾馆,开展调查。
警方发现当晚和李航一起入住的还有一名同行人员叫刘凡(化名)。
“刘凡是当年和李航因为同一起案件一起坐牢十几年的狱友,也是几乎同期刑满释放的。最关键的是刘凡和李航在身形外貌上非常相似,而刘凡名下有一辆私家车,在案发前3个小时从常州开到了南京!” 马骏一行很快查清了刘凡的背景和当天活动轨迹。
难道是刘凡作的案?
警方再次调阅当晚宾馆的监控。“监控看不到停车场,只能看到走廊。从画面上发现李航和刘凡两个人来来回回的穿梭,最后就消失在画面里了。很明显他们企图用障眼法故布疑阵。”
但最后上车的是一个人还是两个人,并没有直接证据佐证。
而从高速公路入口处的画面看,只有刘凡一个人在开车,副驾驶并没有人。难道李航没有上车?
马骏觉得不符合常理,“他们离开宾馆的时间是凌晨三点,两个人又一起下的楼,没道理一个人上车一个人不上,而且如果不上车为什么没有退房?”
马骏将高速公路入口处拍到的两幅画面反复查看,放大,甄别。终于发现其中一幅画面里,后排座位上有个模糊的身影。“因为是晚上,画面并不清楚,你甚至都没法确定那是个人影,但是,凭直觉,我觉得那就是李航!”
这带着一点冒险的推测成为了后来破案的关键。
抓捕——博弈
李航还是刘凡,在侦查员当中也产生了一定的分歧。但可以肯定的是实施盗窃行为的只有一人。究竟是谁,恐怕得把两人抓来问问了。
“李航是3月10日先到案的,抓捕的过程比较顺利。他也很配合。第一次审讯的时候,我问他,李航,你知道为什么抓你吗?他满脸的不在乎,回我一句:我也正想问你呢,你抓我来干嘛?”
抓捕刘凡倒是费了一番周折。
“那天是3月14日,当时我们三辆车堵他一辆车,他反应很快,突围出去了。一路狂追,连闯了十几个红绿灯,有几处大拐弯车子都漂移了,最后从侧面顶到他的车门,这才逼停他的车。整个过程真的一点不比《速度与激情》逊色。”
相比李航,刘凡的剧烈反抗更加深了他的作案嫌疑。
但是,随后的审讯,刘凡却一点点摆脱了自己的嫌疑。
刘凡说到他和李航的狱友关系,而这一点是李航始终不承认的。“最初他说不认识刘凡,后来又说认识但是最近没见面。”
相比之下,刘凡的供词就比较符合逻辑性。他说李航让自己送他去南京曾经打工的面条店拿点东西,因为面条店6点开门,所以他们凌晨3点从常州出发。一上车李航就说困了,在后排补觉,这就解释了为什么监控没有能抓拍到李航的原因。
而刘凡不经意间透露的一个细节也渐渐拨开了案件的迷雾。
“嫌疑人作案的时候穿的是一件宝蓝色的外套,但是从常州宾馆出来的李航穿的是一件黑色的外套。这是绝对不会混淆的两个颜色。”而这一点刘凡给出了合理的解释:“李航说下雨衣服湿了,让我接他的时候带件外套给他。他是到南京下车前才穿的。”
在刘凡陆陆续续的供述中,李航独自作案的嫌疑越来越清晰。
审讯——征服
对李航的审讯是一场必须拿下的硬仗。
从刑事诉讼的证据链上来看,尽管有刘凡的指认和一些模糊的监控,但都不能作为直接证据给李航定罪。“能够作为定罪证据的只有两点:找到赃款或者拿下口供。”赃款估计早就花掉了,剩下的唯一一条路就是口供。
李航很自信,他笃定警方没有证据。“这就是一场心理战了,他自信,我们就要比他还淡定。每次跟他谈话时间都不长,有时候就几句话。但是我们会一点点把掌握的证据似是而非的透露给他,一点点攻破他的心理防线。”
而让警方明显感到李航心理波动的就是刘凡的到案。
“他一开始不太相信刘凡被抓了,为了让他确信,审讯的时候,故意让一个同事把刘凡的笔录送进来,又故意随手放在桌上,但是挡住内容,只露出刘凡的签名。李航立刻就紧张了,偷偷瞄笔录。”
趁着李航方寸大乱的时候,警方再度抛下重磅炸弹。“李航,你知不知道你换乘出租车的时候掉了一样重要的东西。”
连续的两记重拳,让李航乱了阵脚,“他在拼命回忆,究竟有没有掉东西。因为距离案发也已经两个多月了,他也记不清了。”
“李航,你不要以为判刑只是法官的事,可提供量刑依据的可是我们警方。”
“我承认,是我做的!”在第七次提审李航时,在刑事拘留到期的最后一天,李航终于认罪了!
“他认罪的那一刻,我突然想到第一次提审他的时候他那副满不在乎的嚣张样子,真的判若两人。”
“伪装作案、不在场证明、躲避监控、故布疑阵……一起盗窃案件,嫌疑人却策划了4个多月,用上了几乎所有可能的反侦查手段,但最终邪不压正。” 马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