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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溧水法院因地制宜 大力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

溧水法院因地制宜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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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水法院执行局凌晨出动,通讯员供图

申请执行人正在清点欠款。通讯员供图

申请执行人正在清点欠款。通讯员供图

南报网讯(通讯员 刘亭玉 记者 张源源)“你(单位)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溧水区人民法院已经立案受理,现责令你(单位)收到本信息10日内向本院报告财产情况……”近日,部分在溧水区人民法院“榜上有名”的被执行人收到了这样一条短信,敦促他们履行生效判决的还款义务,并告知法院将可能采取的罚款、拘留、追究刑责等措施。 

今天,溧水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该院今年以来执行工作情况。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针对辖区内城市建设快速推进、人员流动带来“找人难”等情况,该院采取部分因地制宜措施,大力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 

截至6月15日,溧水法院今年共新收各类执行案件1635件,结案1341件,结案率为82%,比去年上升5个百分点,执行到位总金额为1.618亿元。14日凌晨,溧水法院执行指挥中心灯火通明,执行“夏炎”行动正式开展。 

从事工程装修工作的徐某2011年曾向他人借款10万元,2014年还款2万元后随即“失踪”。案件经审判进入执行程序,徐某依然下落不明。执行法官通过查找,近日得知徐某的新家地址后随即上门,将被执行人拘传至法院处理。从凌晨到下午,经过整整7个小时的沟通调解,徐某终于现场交出了5万元现金,剩下的3万元也约定将一次性支付清。在执行调解室内,申请人将5万元现金一张张数清,高兴地装进了口袋。 

据了解,溧水区近年来城市发展进程不断加快,不少被执行人离开原住所地,给法院执行找人和送达均带来一定困难。为此,溧水法院除了坚持开展凌晨、夜间集中执行,加大搜查、拘传、拘留等强制措施的运用等传统手段外,还因地制宜采取了定点曝光、短信通知等新手段,督促被执行人“现身”。 

溧水法院执行局负责人周荣强介绍说,法院定期通过户外大屏、溧水114网站、微溧水公众号等媒介对失信被执行人全方位曝光、扩大影响。针对农村地区或年龄偏大、文化水平不高的失信被执行人,法院则有针对性的在村居社区采取“定点曝光”措施。针对部分个人或企业拆迁后离开原住所地、下落不明的情况,法院则另外发送手机短信,并积极利用悬赏执行等手段,发挥群众力量查找相关线索。 

记者还了解到,今年以来,溧水法院已移送追究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刑事案件3件,其中一名刑事自诉人立案13天后即拿回全部执行款。被告人孟某2014年时向亲戚借款7.1万元,经反复催要仍拒不归还。今年年初,孟某家拆迁,他获得了一笔40万元的拆迁补偿款,已远远超出执行标的。鉴于孟某有能力履行法院判决而拒绝还钱的行为,申请人向溧水法院提起拒执罪刑事自诉,提交相关证据后获得法院立案。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向孟某示明,拒执罪属于刑事犯罪,并告知了可能后果。立案13天后,原本态度消极、以为欠钱只是民事行为的孟某赶紧归还了全部欠款。据了解,虽然及时还钱,自诉人撤销诉讼请求依法获得准许,但孟某还是因未如期履行法律义务被处以司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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