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报网讯(通讯员 王传顺 记者 王茸)两辆电动自行车发生事故,其中肇事车当场逃逸。汤山交警中队民警调查发现,该车不仅无牌,还在二手车市场多次转手,根部无法确定车主身份。不过,在种种不利条件下,交警装成路人蹲守修车行,终于等来了肇事者。
6月10日,汤山交警中队接到报警,在南京炮兵学院幼儿园路段,发生两辆电动自行车相撞的交通事故,肇事电动车逃逸。接警后,汤山中队迅速派员到场,将伤者送往八三医院抢救,现场遗留一块爱玛牌电动车脚垫,路面及脚垫有少量血迹。经医院诊断,伤者颅内出血,身上多处骨折,有生命危险。
汤山中队立即组织力量进行侦破。民警在事发路段调取监控,锁定肇事车为一辆爱玛牌白色两轮踏板电动车,随后,民警前往辖区爱玛专卖店进行排查,发现这辆车已经多次转手,根部无法摸清现车主的身份。民警只好又调取沿途道路监控,并走访周围群众,然而并没有获取有价值的线索。
常规路线都走不通了,民警只好另辟蹊径。想到事发现场留有车辆碎片,估计肇事车肯定会送去车行维修,于是民警和辅警化妆成便衣,前往汤山各修车行蹲点守候。功夫不负有心人,第二天下午,一名男子骑着一辆损坏的电动车来到修车行,电动车前方有明显的碰撞痕迹,与案发地现场遗留的碎片相吻合,且牌子正是爱玛。
民警赶紧上前,并亮明身份,骑车男子惊愕不已。面对盘问,该男子自称姓陈,本地人,并承认自己就是当晚的肇事者。陈某告诉民警,事发后他也曾想过自首,可是却一直心存侥幸,认为自己的电动自行车是在二手市场买的,没有牌照,且当时没有行人经过,应该不会被找到,没想到还是没能逃脱。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