闯入医院抢劫伤医,男子一审被判9年有期徒刑
南报网讯(通讯员 古研 记者 张源源)今天(6月23日)上午,鼓楼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今年2月16日发生在江苏省人民医院的抢劫伤害医生案。被告人赵某此前想塞红包给医生并敲诈勒索,遭拒后持刀抢劫伤人,造成被害人轻伤二级。经过近3个小时的开庭审理,鼓楼法院当庭一审宣判:构成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1万元。
被告人赵某系外地无业人员,来宁后产生了以送“红包”进而威胁举报的方式敲诈勒索医生的想法。今年2月15日,赵在省人民医院踩点时选择该院肝脏外科副主任、受害人孙某某作为作案目标,其谎称自己亲人需要住院和孙约定次日上午见面详谈。
2月16日上午8时30分许,赵某携带事先准备的假“红包”和匕首进入被害人办公室后将门反锁,拿出“红包”送给医生,遭被害人当场拒绝。赵某见状,便掏出匕首进行威胁,并采取捂嘴、刀逼等方式要求被害人交出财物。
庭审中,赵某对自己敲诈勒索不成,持刀抢劫的事实供认不讳。经鉴定,被害人大腿、牙齿的两处伤情均构成轻伤二级。
赵某归案后,前六次接受审讯都作了虚假供述,称自己为医托,与被害人此前有口角。在随后的历次供述中赵某才如实陈述犯罪动因,他在作案前根本不认识被害人孙某某,目的就是求财。
法庭辩论中,检方及辩护人经过两轮辩论,均发表了各自意见,法庭认真听取了检方的量刑建议及辩护人的辩护意见。最后陈述阶段,被告人赵某对自己所做行为后悔不已。
庭审后,经合议庭讨论,法院对此案当庭做出一审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