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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多套住宅擅自改商用 应该谁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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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洋国际中心小区内的住宅正在被装修成公司

住宅楼一般是提供给业主居住,而不能擅自改成经营性用房,但是刚入住远洋国际中心小区的部分业主却发现,小区3栋的很多住宅变成了公司,导致小区人员杂乱,业主担心有安全隐患。但是他们找了很多部门,却仍然没有得到处理。

这是怎么回事呢?记者7月5日到现场进行了走访。

业主:小区搬来很多公司住宅成了商用房

业主王先生说,他是去年年底刚刚入住远洋国际中心小区3栋的,但是自从入住后发现,小区的人员非常复杂,“3栋1单元的好几层都是开公司的,里面有做培训的,有做保险的,还有做游戏的,人员进进出出,小区乱糟糟的,根本不像是小区,倒像是商业楼。”王先生说,小区人员嘈杂,不仅有安全隐患,而且也会增加电梯等物品的磨损率。

“人员多了,电梯肯定用的时间短,容易坏,到时候还是业主掏钱。”王先生说,除此之外,居民楼里的部分公司并不是长期经营,而是开一段时间就搬走了,而下一个公司在搬进来之前会对房屋重新做装修,导致居民的生活环境很不安静。

“上个月我楼上的公司装修时把地暖搞坏了,水都漏到我家里来了。”王先生说。

除了王先生,小区还有很多居民反对在小区里开公司,“按说公司就应该开在大厦里,怎么能在小区里办公呢?”居民李先生说。

针对此事,小区居民向相关部门反映过,但是问题依然没有得到解决。

公司:

小区位于闹市区

位置较好

7月5日下午,记者来到位于秦淮区太平南路上的远洋国际中心小区。在小区3栋1单元,2、3、5层的住宅已经改头换面成了公司,很多办公人员在居民楼里进进出出,远比一般的小区要“热闹”很多。记者注意到,该居民楼都是一梯两户,并且每套都是大户型,面积大概在三百平米左右。

据其中一个公司的负责人表示,他们是今年年初搬到这里来的,而这套房子就是向小区的业主租的。

“这边面积比较大,位置就在市中心,开公司比较方便。”该负责人说。

不过,针对小区住宅改商用的情况,物业在每个单元的楼道里都张贴了通知。记者从通知上了解到,本小区的确为纯住宅性质小区,而非经营性用房,是不能开公司的。

而根据《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擅自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确需改变的,应当满足建筑安全、居住环境、景观、交通、邻里等方面的要求,征得利害关系人同意,报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到房屋产权登记机关办理相关变更手续;涉及改变土地用途的,应当依法办理审批手续。

不过居民反映,这些小区业主在对外出租时,根本没征得其他业主的同意,也没有任何审批变更手续。

“住改商”到底应该

由谁来管?

针对此事,记者来到秦淮区市场监管局五老村分局。据该局的一名负责人介绍,擅自改变房屋性质和用途应该是由秦淮区住建局来查处,“这个问题产生的原因,是由于房屋的性质变了,如果房屋的性质不改变,就不会造成违规的出现。”该负责人说。

随后,记者又来到秦淮区住建局,不过据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属于住建局来管,但是擅自改变房屋的性质和用途并不属于他们来管理。

记者又联系到南京市规划局,据市规划局的工作人员介绍,擅自改变房屋性质和用途的管理权限已经移交给城管了,所以,具体应该当地城管来回应。

城管:需要多部门联合执法

记者来到秦淮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五老村行政执法中队,经确认,擅自“住改商”的确由城管来调查和执法,但是当地的市场监管局和规划局也需要介入。

据工作人员介绍,城管在接到投诉后会第一时间会到现场进行勘察,看是否存在违法行为,然后在居民中调查走访,实地跟店家进行接触,确定违法行为的性质,然后进行取证、立案,形成书面的东西,报当地规划局,由当地规划局出具具体的意见。如果上述违法行为具备一些法定条件,符合整改要求的话,按照具体的法律法规进行整改,再由主管部门进行跟进,如果在整个执法过程当中,存在多种违法行为,就需要市场监管局、规划局、城管部门进行联合执法,根据相关的法律各司其职,对整个违法行为进行综合性的治理。

“我们不能单方面责令公司停业,必须要有市场监管部门来处理,如果房屋用途改变的话,规划局也要介入。”该工作人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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