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走捷径在南京落户轻信“熟人” 3.5万打水漂
今年2月1日开始,南京实行积分落户政策,取消了原来的“购房入户”,这让不少想落户南京的外来人员犯了难。小陈在南京打拼多年,好不容易买了个小房子,对照积分落户政策,想把户口落下来没那么容易。为了走捷径,他打听到朋友有个“熟人”,有关系能搞定户口的事,于是求助。结果,他花了3.5万元后发现,对方却是个骗子。上月底,他向警方报案。
今年5月,小陈打听到朋友有个“熟人”,能帮忙搞定南京户口的事,于是添加对方的微信寻求帮助。在微信交流中,“熟人”宋某自称认识在政府部门工作的人,能帮小陈落户,但需要收点“手续费”。一听能落户,小陈觉得花点钱也值,于是经过一番商谈,他通过微信转账了3万元给宋某,并按照对方要求耐心等待。
大概过了半个月,小陈联系宋某问落户的事情进展怎样了,宋某称,现在查得很严,事情比较难办,还需要再疏通关系。小陈听出了对方的画外音,于是又转了5000元给宋某。然而,时间一天天过去,宋某却迟迟没有给小陈答复。
当小陈想再度联系宋某时,发现宋某已经在微信上将其拉黑,电话也不接了。这时,小陈才意识到,自己遇到了骗子,于是向警方求助。
根据小陈反映的情况,民警当天就发现了宋某行踪,并于中午将其抓获。面对民警,宋某交代了自己的作案经过。其实,宋某根本没有所谓的“关系”,他收了小陈的3.5万元后,便去赌博,钱已经挥霍殆尽。宋某根本还不上小陈的钱,也没打算还,于是便玩起了失踪。他本以为小陈对他不了解,即便知道被骗也不能怎么样,哪知道这么快就被抓获。
■特别提醒
想“购房入户”抓住最后机会
虽然从今年2月1日起,《南京市户籍准入管理办法》和《南京市积分落户实施办法》开始实施,原《南京市户籍准入登记暂行办法》(该办法中含有“购房入户”政策)同时废止,但政策上还是留了一定的过渡期,想要通过“购房入户”的外地居民还有最后机会。
南京市公安局玄武分局办证服务中心负责人、户籍“博士”李克俭介绍,《南京市户籍准入管理办法》实施前,已办理新建商品住房(包含预售商品住房和现售商品住房)交易备案或已办理存量房(二手房)交易备案,新建商品住房在新办法实施后18个月内(截至2018年7月31日),存量房(二手房)在新办法实施后6个月内(截至2017年7月31日),符合原“购房入户”条件的,申请户口迁入南京,仍执行原办法,继续按“购房入户”申请办理户口迁入。
也就是说,在今年2月1日前在南京购房的,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只要交易已经备案或者办理了不动产证(房产证),那么在2018年7月31日前,仍可以“购房入户”政策落户南京; 而在今年2月1日前购买二手房的,只要交易已经备案或者办理了不动产证(房产证)的,今年7月31日前,仍可以“购房入户”政策落户南京。
李克俭提醒,如果你符合上述条件,又有意向落户南京的,赶快抓住最后机会,持房产证或不动产证等相关申请材料,抓紧到住房所在地公安机关户籍窗口申请办理。过渡期结束后,南京市“购房入户”政策将彻底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