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池塘溺水身亡
警方提醒:夏季切勿“野泳”以防意外发生
南报网讯 (通讯员 栖文宣 记者 朱静)7月1日晚,一男子在野外池塘游泳时,因腿部抽筋溺水身亡。警方提醒市民,野泳风险非常大,市民切勿“以身犯险”。
7月1日晚,栖霞警方接到市民许先生报警,称其同事王某在河里游泳,现在人不见了。民警到现场后了解到,许先生和几位同事晚饭后相约去九乡河西路附近一野外池塘下水游泳。当晚10时许,许先生和其他几人发现同行的王某不见了,遂报警求助。民警在现场查找未果后,迅速与水上公安分局取得联系请求支援。经过民警搜寻,最终在池塘东岸将王某找到。经法医现场检验、王某已无生命体征,系腿部抽筋溺水身亡。
经民警了解,王某系某单位驾驶员,晚上下班为“消暑”与同事前往该处游泳。据王某同事秦先生介绍,王某平时水性尚好,当晚他们一行9人前往事发地游泳,没想到会发生此事。
栖霞警方表示,近几年接报的因游野泳而溺水的警情多发生在郊外池塘、河道、水库等区域,这些水域环境相对比较复杂,也没有配备专业的救生员,野泳的人有时会因对地形、水下情况不熟悉,天气突变,在水下体力不济等原因发生呛水、抽筋,而一旦在水底抽筋、呛水后,很容易发生溺水事故。因此,市民要尽量避免到江河、水库、池塘等缺少安全措施的水域游泳。